“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之争及现代教育的走向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正福(1962- ),男,湖北襄阳人,襄樊学院公共课部讲师。襄樊学院 公共课部,湖北 襄樊 441053; 周志平 华中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原文出处:
《襄樊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在世界教育史上存在着“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二大教育流派,二者的划分并不只是从时间上来进行的,它们在多方面存在差别。“传统教育”主要指西方近代以来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教育思想,而“现代教育”则指以杜威为代表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尤其是进步主义教育流派。弄清“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的主要分歧有助于我们探寻现代教育的新走向,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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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854(2000)06-0074-05

      “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既是一个时代的概念,又是两个不同的教育流派的概念。这里我们所指的是两种不同的教育思想体系和两种不同的教育流派。

      从夸美纽斯以来到赫尔巴特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教育思想体系,这就是我们后来所称之为的“传统教育”。杜威对“传统教育”进行发难,他对教育作了“进步”与“保守”、“传统教育”与“进步教育”或“现代教育”的划分,把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教育思想和模式称之为“传统教育”,把以自己为代表的教育思想和模式称之为“进步教育”或“现代教育”,从此便开始了“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的论争。

      本文试图从介绍“传统教育”和“现代教育”的基本思想入手,找出二者理论分歧之所在,指出“现代教育”所面临的危机,从而探寻现代教育的新走向。

      一、“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两大教育流派的基本观点

      从夸美纽斯开始,教育研究不断深入,逐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教育理论。班组授课逐步成型,教师的地位得以确立,教育内容也不断稳固和丰富。到赫尔巴特,他声称要使教育学成为一门科学,并为此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他以其伦理学思想构建教育目的体系,“有效地把自己的方法建筑在一个明确的学习心理理论之上”,[1]使得教育学成为较为完备的理论体系。

      赫尔巴特认为德育是全部教育的核心,必须贯彻于教育过程的始终。他指出:“道德普遍地被认为是人类的最高目的,因此也是教育的最高目的。”[2]教育就是以五种道德观念(自由、完善、仁慈、正义、公平)作为主要内容,努力形成学生“完美”“善良”的道德品质,培养“真正善良”、安分守已、惟命是听、既不怀疑现存社会秩序又能遵守并服从既定法制的人,实际上也就是完全符合五种道德观念要求的人。但要进行道德教育,必须借助于教学。他说:“我想不到有任何‘无教学的教育’,正如在相反方面,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2](P.267)“教学的最高的、最后目的包含在这一概念之中——德行。”[2](P.304)他把整个教育过程分作三个组成部分:管理、教学和教育。三者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教学居于教育之前,而管理又摆在教学、教育之前。他认为儿童生来就有“盲目冲动的种子”、“不可驯服的烈性”,它驱使儿童不守纪律,扰乱成年人的计划,若不从小加以“管理”,可能会形成“反社会的倾向”,干扰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不利于其道德性格与知识体系的形成。他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方法,如强迫作业、威吓、监督、惩罚等,同时提出要以父亲的威严和母亲的爱作为管理儿童的辅助方法。

      教学问题是赫尔巴特全部教育理论的中心问题。他明确提出了“教育性的教学”的原则,也就是说,任何教学过程都必须具有教育的作用,甚至认为没有教学也就没有教育。教学的最根本目的是培养儿童的善行,培养有道德的人。这和他的总的教育目的完全一致。

      赫尔巴特重视兴趣并把兴趣看作是教学的基础。他把兴趣分成六种:经验的兴趣、思辩的兴趣、审美的兴趣、同情的兴趣、社会的兴趣和宗教的兴趣。根据这样的兴趣分类,他进行了课程的设置。其中,他尤其重视古典学科的地位和作用。赫尔巴特认为任何兴趣都可分作四个阶段,即注意、期待、探求和行动。相应地,教学程序也应分成四个阶段,即明了、联想、系统和方法。每一阶段的教学任务与教学方法都要与心理活动相配合,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教师要使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完成每一阶段的教学任务。这就是教育史上有名的“阶段教学法”。此后,赫尔巴特的后继者们加以发展,改变成五段,即预备、提示、联系、总结、应用,即我们所说的“五段教学法”。

      在教学上,赫尔巴特认为应是一个“灌”的过程,而不给儿童主动活动以一席之地。他所说的教学阶段和方法,实际上只是教的阶段和教的方法,把“教”看作是教学的中心活动,而忽视了“学”的重要性。因此只重传授知识不重发展独立思考;只重书本不重活动;只重怎样教不考虑如何学等便成为形式阶段教学法的特征。

      到了十九世纪末,以教师传授书本知识为主的传统教育模式越来越显示出其弊端,于是在英、法、德等国家出现了以改造传统教育为标榜,以建立新型学校为宗旨的“新教育运动”,此后,新教育运动传播到美国,就形成了美国的进步主义教育运动。其中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美国的弗朗西斯·帕克(Francis W.Parker,1837-1902)被誉为“进步教育之父”,而杜威则第一个把进步主义教育和实用主义哲学联系在一起,并成为进步教育的主要代表人物。

      杜威把赫尔巴特主义作为传统教育的主要代表,给予了激烈的批判,他抨击赫尔巴特主义剥夺了儿童自我活动的余地,实施的是强制的、非民主的、有抽象主义倾向的教育。他于1899年在《学校与社会》一书中第一次用“传统教育”一词来称呼以教师传授书本知识为主的学校教育,从此,赫尔巴特就成了“传统教育”的代名词。

      在杜威看来,“传统教育”就是一种“静听”的教育,学校里的“一切都是为了‘静听’准备的”,“消极地对待儿童,机械地使儿童在一起,课程和教学方法的划一,概括地说,重心是在儿童以外。重心在教师、在教科书以及你所喜欢的任何地方和一切地方,唯独不在儿童自己的直接的本能和活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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