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北方城市人口研究

——兼与施坚雅商榷

作 者:

作者简介:
曹树基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

原文出处:
《中国人口科学》

内容提要:

本文采用实证的方法,建构了清代华北及陕甘两个不同区域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认为清代北方城市化水平,并不由城市人口的多少来决定,而是由区域总人口的数量来决定。从清代中期至清代后期,中国北方的城市化水平降低,原因在于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不及人口总数的增长速度。南方的情况与北方相同。据此对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关于清代中国城市人口的研究结论提出疑义。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1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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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施坚雅研究的评析

      施坚雅在《19世纪中国的区域城市化》(注:此文载于施坚雅:《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研究——施坚雅模式》,王旭等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新的译文为《十九世纪中国的地区城市化》,载于施坚雅主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叶光庭等译,中华书局,2000年,第242~300页。比较而言,王旭等的译本优于叶光庭等的译本,故本文转引时以王旭等的译本为主。两个译本有不符之处,笔者依据台湾南天书局1995年出版的英文本直接译出,并加以说明。)一文中,将19世纪中国划分成八大经济区域,并对每个区域的城市化水平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研究。对于施坚雅的分区理论,学界讨论颇多,但对他所采用的历史学方法,则少有人论及。施坚雅确定中心地(即城市)的标准与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划分城镇的标准在原则上是吻合的(注:1955年国务院《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规定》指出:常住人口超过2 000人,半数以上的人口为非农业人口。依据此条标准,本文所讨论的城市人口,也包括其中所含的部分农业人口。事实上,由于存在资料上的困难,我们无法区分清代城市中的农业人口数量或提出农业人口确切的比例。)。对于清代中后期的城市来讲,只有2 000人以下的小市集或小市镇才不在讨论之列。

      施坚雅(1991)对于如何确定城市的人口规模做过详细的说明。笔者曾在另文中评价道:“这一考虑周全的城市人口估测方法应当是无懈可击的,只是至今,我们无缘获读他有关所有城镇人口的考证,也不了解这数千个城镇的名称及资料由来。这就是说,在各种资料中,我们并不清楚究竟哪些聚落被他定为城市,又有哪些不认为是城市。当他的统计与其他学者的统计不一致时,我们很难做出清楚的判别。”(注:曹树基:《中国移民史》第六卷《清、民国时期》,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588~589页。)由于施坚雅从未将他的“2 500张资料卡片的综合材料档”公布于众,所以,尽管笔者在总体上对施坚雅的观点是肯定的,但仍有所保留。在最近的研究中,笔者发现施坚雅对城市人口估测的方法存在一些问题,使笔者对施坚雅所采用的资料产生了怀疑,并由此对他的中国城市人口体系的研究产生怀疑。其理由如下:

      其一,施坚雅的根据之一是城墙的长度与形状。他称:“大多数首府性城市的城墙长度与形状也经过验证。”(注:施坚雅:《19世纪中国的区域城市化》,载于施坚雅:《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研究——施坚雅模式》,王旭等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65页。)明代的城墙至清代并没有多大变化,但城市人口的居住范围早已越过城墙的约束,大部分居民不是居住于城墙之中,而是居住于城墙之外。根据城墙长度已无法对城市人口进行任何有价值的推测。另外,我们也看不出城墙的形状与城市人口的数量有什么联系。章生道曾对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期中国若干省会、府城和县城面积进行过实证研究,但没有说明城市面积与人口之间的关系(章生道,2000:98~100)。

      其二,施坚雅称:“有800多个城镇的资料取自于东亚同文会编辑的《支那省别全志》,该志是按1915年前后的情况收录的。”(注:王旭等译为“岛本度开所编辑的分省地名词典”;叶光庭等译为“东亚同文会编纂的综合性省地方志”。笔者断定所谓“综合性省地方志”即《支那省别全书》,这是据台湾南天书局出版的英文本第221页译出,并参照原文注10。)已有的研究表明,《支那省别全志》所估计的民国初期的城市人口相当粗略,日本人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仅据时人的估计数推测得出,有些推测大体符合事实,有些推测则与事实相距颇大,更何况对于光绪年间的城市人口的推测了。对于各种来源不同且相差甚大的数据,采用何种标准进行取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规范的做法是,作者不仅要对人口判定标准做原则性的说明,还要举例说明所定原则的具体运用。施坚雅却没有做到这一点。

      其三,施坚雅根据城镇的邮政级别和通航及铺设铁路的情况来确定城市的人口规模,只是邮政级别是按1915年为界加以收录的,后者确定的标准时间是1912年前。1895年之后,中国的大门向资本主义列强洞开,随着近代工业的发展,中国的城镇体系也发生巨大的变化,邮政、航运及铁路的铺设与城镇体系的变化互为因果。在这种背景下,根据邮政、航运和铁路来确定1893年的城市人口就显得不那么合适。

      其四,施坚雅称:“有关1840至1910年间的情况,则参照了较可靠的西方观察家的游记等”。暂且不说这种“游记”准确度如何,仅从数量而言,这些“西方观察家”在这一时期所能观察到的城市必定是少量的,记载下来的就更少。然而,在施坚雅的研究中,1843年的数据和1893年的数据已经构成完整的系列。

      或许有人问,根据施坚雅对城市人口判定的标准是否可以复原各类城市的人口呢?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为此,我们不妨看看施坚雅所用的标准。他在文章中写道:“在这些材料的基础上,每一个中心地都根据一些标准进行归类,其中有三个标准需要在此说明一下,即:人口级数、城市行政级别、城市的经济水平,所有的推算都以1893年为准。市镇的人口推算,除了那些最大的城市外,一般都是粗略估算,而不是特定数字。为了简化推算程序,便于计算,我确定的人口级别间隔的尺度是,每一等级的上限为其下限的两倍。同时,为了避免人口等级界限与人口推算时常遇到的整数相重合(10 000、20 000、25 000、50 000、100 000等),我使用了下列数字系列:1 000、2 000、4 000、8 000、16 000、32 000……”(注:施坚雅:《19世纪中国的区域城市化》,载于施坚雅:《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研究——施坚雅模式》,王旭等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66页、第81~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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