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现代中国农村经济研究若干误区

作 者:

作者简介:
侯建新(1951- ),男,天津市人,天津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兼系主任,历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天津师范大学 历史系,天津 300073

原文出处: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该文就所有制、雇佣劳动的地位和人口因素等三个问题,对中国农村经济史研究中往往也是实践中的误区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认为应当继续清算所有制的神话和迷信。所有制是历史的产物,其本身并没有独立的生命和意识,它总要依赖于生产力及社会分工的发展水平,总要以国民个体及其发展水平为载体,而其价值标准的判定,最终也要看能否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能否改善广大民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条件。过于重视生产关系的另一例证,是在所谓资本主义萌芽研究中片面拔高雇佣劳动史例的作用。资本主义萌芽研究首先应与农业劳动生产率、生产者和市场的交往程度联系在一起,而基本依据不是个别史料,而是较严整的统计。最后该文批评了人口决定论,指出忽视人口问题和将一切不发达的原委都归为人口问题,同样不是科学的和负责任的态度。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1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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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712(2001)01-0032-08

      19世纪中叶以后,作为向工业化缓慢迈进的农业大国,中国农村现代化问题,引起中外学界的普遍关注。从学术角度而言,中外学者都有不少真知卓见,同时也有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有的至今还在实践上起着直接或间接的误导作用。这里仅就中国农村的所有制问题、雇佣劳动的地位问题以及人口问题等谈一点看法,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

      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以往我们格外看重所有制问题。所有制固然重要,大概没有哪个国家经济的起飞不是伴随着所有制的创新。不过,值得深思的是,所有制及其他制度本身并没有独立的生命和意识,也不能自行运转,它总要依赖于生产力及其社会化、社会分工的发展水平,总要以国民个体及其发展水平为载体,因此,似乎很难孤立地谈论所有制之好坏。正如马克思在批评蒲鲁东时指出的那样,“经济学家蒲鲁东先生非常明白人们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范围内制造呢绒、麻布和纺织品的。但是他不明白,这些一定的社会关系同麻布、亚麻等一样,也是人们生产出来的”[1](第1卷,P108)。

      所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所有制,不能一厢情愿,否则,不管革命、暴力还是某位旷古的贤达,也不管内部的或是外来的力量,都奈何不得;即使一时成功,也断不会长久。世界近代史上一个著名的实例,就是英国殖民者在印度进行的尝试。印度村社制度下的农业和手工业的牢固结合,曾长期阻挡着英国商品进入印度,于是英国人凭借着自己作为殖民统治者至高无上的权力,强行破坏了印度传统的土地所有制:一方面使一部分印度村社变成生产鸦片、棉花、靛青、大麻以及其他原料的专业农场,去交换英国的商品;一方面则把纺工安置在靛朗卡郡,把织工安置在孟加拉,或者干脆把印度古老的手织机和手纺车以及一部分印度纺工和织工一起消灭。马克思起初曾说这是亚洲历史上生产关系的一场真正的革命,尽管这场革命是由披着强盗外衣的英国人所推动的。而事实上,这场所谓的革命事与愿违:由于这样的所有制变革与印度现实的生产力现实社会关系的发展状况相脱节,结果,英国殖民者远未能如愿以偿,对于印度,则陷入一场更加深重的灾难。马克思后来也看到了这一点,他指出:“印度失掉了他的旧世界而没有获得一个新世界,这就使他的居民现在所遭受的灾难具有了一种特殊的悲惨的色彩。”[1](第2卷,P64)

      太平天国强制推行“天朝田亩制”的失败,则从另一方面证明,仅凭借强权或暴力,脱离社会现实的所有制“革命”,都是短命的。不论英国人强制推行“先进”的社会分工,还是太平天国强制推行理想主义的“公有化”,也不论推行者有何等的权威,最终都不免被那个现实的社会所抛弃。其实,太平天国农民领袖设想的那种“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分配制度和“通天下皆一式”的社会经济生活方案,连太平天国本身都没有认真实行,一旦天京出现供粮紧张的情势,很快就回到了“照旧交粮纳税”的老路。

      我国历史上最近的一个实例,是20世纪中叶以后农村全面推行的合作社、人民公社制度。解放后,在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先进的思想指导下,我们曾把社会主义公有制当作一种独立于社会经济之外的、有生命力的实体来看待,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把公有制简单等同于社会主义现代化,认为只要通过“人民公社”(公有制)这座“金桥”,社会主义的富裕与大同就指日可待了。于是,不是依靠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日积月累的改善和发展,包括人们与外部世界的交往——其中最重要的是与市场的交往,不是所有制去适应现实的生产力和现实的人,而是人为地定出一些公有化程度的标准和公有化进程的时间表,然后要求生产者及其经济生活去适应那些标准和进程,本末倒置,为此我们付出了沉痛的代价。到70年代末,我国国民经济包括农村经济在内,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除了政治等因素外,不适宜的所有制对生产力造成的破坏无疑是重要原因。在当时人们的头脑里,人类社会发展的主轴线不是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而主要是不同生产关系的机械的依次演进图。这是一种单线发展的模式,而且被说成放之四海而皆准。在这里,我们不能不提一下我国理论界流行的“五种生产方式说”,后者对人们认识偏见的形成似难辞其咎。

      五种生产方式的单线发展图示,最早是由前苏联理论界提出的。现在一般都追溯到列宁对苏俄大学生的一次演讲,这次演讲在1929年首次发表。正式提出该图示的是斯大林,他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明确提出:“历史上有五种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2](P199)不久,该提法被完整地引进《联共(布)党史》,从此被奉为马克思主义史学解释人类历史演进的正统学说。“五种生产方式说”强调,所有的民族都要经历基本相同的道路,都要按照这种既定的规律,由一种生产关系向另一种生产关系依次更替。应当严肃地指出,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中关于某一历史问题或某一历史进程的观点奉为一般发展道路的哲学图示,是后来者附加上去的,这既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也不符合历史与现实业已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实。人类社会的发展并非无规律可循,但就其表现形式而言,既是线性的,又是非线性的,既是时间的,又是地域的,无论如何不是“单线”发展的。国内一些学者如罗荣渠先生、胡钟达先生等,已对该图示作了颇有说服力的批评(注:相关论文请参见罗荣渠《现代化新论》第三章,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胡钟达:《胡钟达史学论文集》,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7;高仲君、侯建新:《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载《天津社会科学》,1988(10)。),这里不予详细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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