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民营科技企业在改革开放的20年间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较强的发展过程,逐渐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发展的原因是其外部环境的逐步改变和内在因素的日益完善。文章以为,持续不断的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是中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主要内在原因。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中国的民营科技企业走过艰辛、痛苦、曲折的道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比较强的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推进科技进步的一支重要力量,是造就优秀企业家的摇篮。 是什么力量使民营科技企业快速长大,人们对其看法从藐视、小视到重视。如此大的变化,除了党和政府对发展民营科技企业不断从理论上突破,认识上深化,政策上扶持,外部环境逐步得以改善因素外,同时,企业自身不断坚持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是其重要的内在因素。本文就此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机制灵活,推动和发展了生产力 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和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形式,既束缚着人们的思想,也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毛泽东同志曾在《矛盾论》一文中说过:“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变革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发展经济,建设繁荣富强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不正是无数先烈们,几代领导核心和全中国人民所追求的目标吗? 20世纪80年代初,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中国大地上蕴育和涌动着改革、开放的春潮,激荡着人们的思想,冲击着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冲击着陈旧的体制和机制,向着解放生产、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呐喊奔跑。1981年春天中国第一家民办科技企业诞生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批又一批的科技人员从研究院所和其它国有企事业单位走出“高墙大院”,丢掉“铁饭碗”不吃“大锅饭”,创办民营科技企业,将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把科学技术的恩惠洒向人间”。 支撑企业不断发展的是企业的创新精神。兴办民营科技企业是我国科技人员在改革开放中的伟大创举。“民营”是指企业运行和经营机制,而不是指所有制。民营对所有制具有很大的包容性,涵盖了各种所有制,既有国有的(占9%左右)、集体的,又有个体、私营的、合伙的、股份制的、中外合资的(约占76%左右),除了国有国营的、官办的统称之为民营。在这个企业群体中,强化的是经营机制,而不是某种所有制。各种所有制是平等的、共同发展的一种“生态经济”。 民营科技企业始终遵循这样一条基本原则: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企业的经营目标是实现经济效益和利润的最大化。民营科技企业创建时坚持“两不四自”。“两不”即不要国家经费,包括事业费和行政费,不要国家编制,包括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四自”即自愿结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最大限度地将产权明晰到自然人;生产要素(包括技术、资金、设备等)可以参与分配。企业享有充分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战略决策权,随行就市的自主贸易权,择成选用的人事权,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分配权。这种机制将市场、企业和公司每个职员的切实利益捆在一起,不仅最大限度使物质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也充分调动了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做到了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这种新型的企业经营机制,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1992年全国民营科技企业有2.5万多家,技工贸总收入为297亿元,利润33亿元,税金12亿元。然而,到了1999年,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已发展到10多万家,对7.9万多家抽样调查统计结果是:企业长期员工492万人,技工贸总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为1.05万亿元;资产总额1.46万亿元,实现利润683亿元,上缴税金559亿元。1999年和1992年相比,企业数量增加了2.16倍,技工贸总收入增长了34.2倍,实现利润增长了19.69倍,上缴税金增长了45.58倍。民营科技企业的技工贸总收入和上交税金,1998年比1997年分别增长38.05%和38.34%;1999年又比1998年分别增长36.33%和51.90%。这种超常规增长速度,在中国经济发展史上是罕见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已经成为拉动国家和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北京市是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较早较快的地区,1991年技工贸总收入为40.82亿元,到1999年,技工贸总收入已达到1109.08亿元,较1991年增长了近28倍(见表)。 1991~1999年北京市民营科技企业技工贸收入增长情况表 单位:亿元
深圳市的民营科技企业是从80年代后期才开始发展起来的,1990年技工贸总收入为1亿元左右,1991年总收入为2.03亿元,到了1999年总收入达到458.81亿元,是1991年的22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