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079(2001)05-0005-(08) 改革开放后,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迅猛且特色明显,引起举世瞩目。1998年,浙江省人口占全国3.57%,而民营企业户数、从业人数、注册资本总额却分别占全国的8.34%、8.95%和7.75%。从1998年到2000年底,浙江民营企业总数又迅速从10.2万家增至18万家,且不少民营企业已经做大,1999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浙江占了112家,总量位居全国第一。民营经济已经撑起了浙江经济的半壁江山。众多民营企业为浙江经济总量从1998年至今一直名列全国第四、2000年人均名列全国第一作出了巨大贡献,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温州,非公有制经济更已占到经济总量的85%以上。在这个过程中,浙江民营企业家队伍的数量不断扩大,其素质也在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中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家是民营企业的“灵魂”,其素质高低直接导致民营企业的兴衰存亡。为了在分析浙江民营企业家队伍现状的基础上,深入探索提升浙江民营企业家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浙江民营经济“二次创业”的可行思路,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应决策措施提供参考,本课题组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家”问题进行了历时一年的研究。现将主要研究与探讨内容综述如下: 一、什么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 (一)民营企业 对于什么是“民营企业”这一概念问题,目前理论界仍在广泛争论。我们认为,从广义角度看,民营企业应该是“非国有国营”的企业的集合。即除国有国营的企业外,一般都属于民营企业的范畴,包括国有民营企业在内。从狭义角度看,民营企业一般是指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但个体户称不上是企业,因此狭义的民营企业往往就是指私营企业。 (二)民营企业家 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认为,“企业家是素质而不是职务”。民营企业经营者或企业主不能同企业家划等号,民营企业经营者或企业主是大量的,企业家是企业经营者与企业主中的“精髓”、“精华”、“精粹”、“精品”。他们之间的差别主要表现在素质上。因此民营企业经营者与企业主要“升华”为企业家,必须提升和优化自身的综合素质。由于民营企业经营者、企业主与“企业家”之间的界限很难定量区别,因此本课题研究的“民营企业家”将涵盖其全部,广义上泛指各种民营企业的经营者。 二、民营企业家的生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民营经济的迅速崛起,作为一个社会阶层的民营企业家队伍应运而生,一批民营企业家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弄潮儿。就生成情况看,民营企业家大致有四种类型:资本积累型、承包人转化型、改制型和职业型。 (一)资本积累型民营企业家的生成 资本积累型民营企业家的生成,是我国改革开放中天时、地利、人和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党和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决策的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宪法中对民营经济及其作用的崭新定位等为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和资本积累型民营企业家队伍的生成、壮大提供了天时条件;东南沿海地区人多地少,商品经济观念较强的人们穷则思变,中央开放政策和特区政策首先在这一地区实施,使这些地区的民营经济率先起步发展,是为地利;民营经济的发展使广大群众在生产、生活等多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因而使之受到广泛的支持欢迎,巨大的饥渴型卖方市场提供的丰厚利润吸引了更多的农业闲置劳动者、没有被纳入严格的计划经济范围的乡办、村办企业负责人、没有固定工作的无业人员、返城知青、放弃公职自愿“下海”的教师、科技工作者、机关工作人员加入了资本积累型民营企业家的队伍,是为人和。 由于我国资本积累型民营企业家队伍生成的特殊环境条件,使我国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呈现出以下特征:(1)资本原始积累之路与英法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完全不同。改革开放中我国民营经济的资本原始积累不是借助暴力和掠夺,而是在满足广大群众各方面需要的过程中,即在源源不断地把商品转化为货币的过程中实现的,是在促进商品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最终建立的历史过程中实现的,体现出社会主义中国的特色。(2)资本积累形成时间短,具有一种暴发性。我国民营经济完成原始资本积累前后用了不过20年的时间,且基本没有给其他社会阶层带来痛苦和灾难,而英国则经历了“血腥”的300多年。这其中在一定程度上同我国庞大的国有和集体资产的“暗流”不无关系。(3)相对而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是民营企业的天然优势。一些有远见的民营企业家利用这一优势在促使企业不断上规模、上层次、上水平的同时,也使其自身素质上了层次、上了水平。(4)由于普遍采用家族式管理方式,“管理科学”成了民营企业的欠缺所在。由于这些企业多数还不是真正的现代企业,从而形成了民营企业主、经营者虽大量存在,但真正的企业家却很少的局面。(5)人本管理观念淡薄,企业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不少民营企业还存在着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千方百计钻法律空子、缺乏社会责任感、粗放型经营、打到哪儿算哪儿、什么赚钱做什么等突出问题。 (二)承包人转化型民营企业家的生成 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所有者空位和集体企业是小全民企业的历史条件下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使一部分承包人在有了具体的财产支配权后,又去极力谋取具体的财产所有权。为了谋求自身最大利益,一些承包人在与发包方进行“一对一”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往往会通过各种手段尽可能地使承包基数定低。尽管这会造成显而易见的公有资产的流失,但承包人通过正式谈判以契约形式获得的社会财富却是“合法”的。由于承包时间的约束,承包人行为短期化和掠夺式经营现象非常普遍,工人创造的一部分利润也被转化成了承包人的资本原始积累,有些经营有方、经济效益突出的承包人的个人财富因而越积越大。他们在发迹之后,有的另办企业、有的买下企业、有的继续承包,有的创办股份制公司……,其中一些佼佼者成长为民营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