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当国有企业品尝着债转股那盘丰盛大餐时,有多少民营企业却在债台的重压之下苦苦呻吟最后成为“恐龙”;当2001年国有股减持的锣鼓敲响且似乎给民营企业让出了一条道时,又有多少民营企业却在资金的困扰中只能成为“看客”。融资难,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 大银行学会搞零售 我国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历来把支持国有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作为信贷重点。对大中型企业进行信贷,好比是搞批发,在正常情况下,这样的贷款数量大,次数少,利息收入也大。现在把中小型企业、民营企业纳入自己的业务中,就好比批发企业搞点零售,工作量就加大了,人员就忙了,管理成本一下就增加了,获利反而可能小了。因此,对大银行讲,如何认识开展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业务,是关系到能否搞好这项工作的前提。 笔者认为,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从中长期看,不是大银行的负担,而是开拓新的天地的极为重要的一环。比如说,大银行把支持中小企业贷款、支持民营企业贷款和现代银行发展结合起来,与金融品种创新、服务手段现代化、网点设置科学化、管理科学化等结合起来,这就使民营企业信贷工作定位上有了新角度。 现在几大银行虽然都成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但仍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是否能对民营企业有一个指导性信贷计划,纳入年度信贷计划总盘子中;能否在大力拓展小额信贷业务同时,适当简化贷款审批手续。近期而言,在需要扩大民间投资情况下,是否可以在配合财政投资的贷款安排中,划一些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贷款等等。 近两三年来,大银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上收了基层行的信贷审批权,此举对资金运作安全性起了作用。但另一方面,对大量处于基层的民营企业贷款,则带来很大的不便。能否根据权责对等原则,对基层行利润、存款及信贷收息等经营状况,进行综合考虑,在充实基层信用力量的同时,结基层行一定规模、一定时限的贷款审批权,使其能对贷款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提供了一些贷款。 这方面,几大行都有一些尝试。农行上海分行与一家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办“个人商铺按揭贷款”业务,就为一例。比如,一个客户,在此商厦买两个铺位需要38万。他自己付18万,可从农行贷到20万,以后每月还银行1300元。如果出租,他则可逐步获利。这个办法在上海吸引了不少人,很多是私营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条件也比较简单,只要有固定住所,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者,就可申请。贷款金额按出售商铺面积而定。类似尝试,表明了几大银行正在发展小额信贷,在支持民营企业这个方向上进行着积极的探索。 搭建民间金融机构平台 活跃在城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社近几年在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如提供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结算、转账及财务管理,以及咨询评估、清产核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些中小商业银行由于面对的是一些稳定性较差的存款对象,且资产规模小,应对风险能力弱,因此其信贷口径时常会发生收缩。这种情况因为管理上的客观性恐怕在短时间内很难改变,如资产负债管理要求对单一客户贷款不得超过贷款总额的10%,对10家客户贷款不得超过50%,而中小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短期资金,这些无疑抑制了中长期贷款业务的发展,连累的当然就是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体制内的缺陷需要体制外来弥补,拓展民间金融业务势在必行。 尽快允许开办私人银行或民营股份商业银行。建立私人银行,最大程度为民营资本的流通与扩张提供舞台,同时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没有传统国有商业银行那么多的“毛病”与“官气”,让民营企业可以在相对心情愉快的状态下平等地讨论贷款等严肃问题。现在虽然有几家所谓的“民营股份制银行”,但或多或少地都存在着国有资本的影子,甚至又有点回到国有银行经营模式的老路子上的倾向。我们往往是“风险考虑一大堆,时间拖延两三年,试点观察四五处”。私人银行开放也是“光打雷,不下雨”,由于一直“不下雨”,故民营企业的发展,特别是长期制约其发展的“瓶颈”——资金融通问题就无法去“滋润”,更勿论“长势喜人”了。 允许开办私人投资银行有限公司或财务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此类公司曾在80年代初和90年代初在中国极为活跃,似乎一夜之间谁都可以开办投资银行机构或财务公司,谁都可以当投资银行家或成为理财高手。虽然当时也有相关的法规政策约束,但由于监管不力,使之形同虚设。以致出现了大量的非法集资或非正常经营的资本扩张增值,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但因噎废食并不可取,将本来具有相当活力与能量的民间资本封锁,生怕放虎出笼,更怕此虎咬人。其实只要我们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完善,给此虎以游戏规则,完全可以也应该为民营企业提供非常有力或灵活的融资渠道。 建立行业协会性质的资本流通管理与仲裁机构,规范民间拆借或借贷行为。其实在没有合法的民间资金融通渠道下,民间拆借一直大量存在着,并相当活跃,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东南沿海城市,企业之间,特别是民营企业之间的直接临时资金拆借或高于银行固定利率性质的民间借贷实施的数量巨大,估计仅2000年企业之间直接拆借或借贷的金额高达800~1000亿元人民币。具体数字根本无法准确统计。如此活跃的民间资本的流通,并无合法渠道,大多数按照不成文的行规或当地惯例。由此产生的问题甚多,比如高利贷——“驴打滚”现象的重新抬头就是其中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