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发展“十五”计划(2001年8月)

作 者: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1 年 10 期

关 键 词:

字号: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乡镇企业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的稳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进入新世纪,我国在顺利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开始实施第三步战略部署,今后的10多年是我国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是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乡镇企业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为使乡镇企业在“十五”时期继续保持健康的发展态势,特编制《乡镇企业发展“十五”计划》(以下简称“十五”计划),作为“十五”期间乡镇企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十五”计划是在邓小平理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方针指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及《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编制的。“十五”计划通过总结分析“九五”期间乡镇企业发展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十五”及今后一段时期乡镇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十五”计划中的指标和措施是指导性的,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

      一、“九五”期间乡镇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计划执行情况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增加值,2000年达到27156亿元,完成“九五”计划的90.5%,比“八五”末增长86%,“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3.2%,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30%,占全国农村社会增加值的64%;其中工业增加值,达到18812亿元,完成“九五”计划的94.1%,比“八五”末增长74%,“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1.7%,占全国工业增加值47.5%。

      出口交货值,2000年达到8669亿元,比“八五”末增长61%,“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0%,其中直接出口达到6950亿元,占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34%。

      营业收入,2000年达到107834亿元,比“八五”末增长88%,“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3.5%。利润总额,2000年达到6182亿元,比“八五”末增长67%,“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0.8%。上交税金,2000年达到1996亿元,比“八五”末增长60%,“九五”期间年均增长9.3%,占全国工商税收的五分之一。“九五”期间累计上交国家税金8279亿元,比“八五”期间翻了一番。

      从业人员,2000年达到12819.6万人,五年中略有增加,占农村劳动力的27%。

      工资总额,“九五”期间支出达30978亿元,比“八五”期间增加1.5倍,此期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部分的45%来自乡镇企业,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占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八五”末的30%上升到“九五”末的34%。在乡镇企业发达地区,农民收入的80%以上来自乡镇企业。

      支农补农及支援农村各项事业的资金,“九五”期间累计达1000多亿元。

      2.区域发展情况

      乡镇企业增加值构成,2000年东中西部分别占60.6%、31.9%、7.5%,与“八五”末的56%、38.5%、5.5%相比,东部地区所占比重有较大提高,东部与中西部差距进一步扩大。“九五”期间东部地区年均增长15%,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年均增长9%和20.6%。

      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2000年东中西部分别为37.6%、22.6%、18.6%,与“八五”末的37.5%、25.9%、16.4%相比,东部地区没有显著变化,中部地区有较大下降,西部地区有一定增加。

      劳动生产率,2000年东中西部分别达到21430元、15170元和11260元,分别比“八五”末提高66%、47%和52%。

      农村人口人均乡镇企业增加值,2000年东中西部分别达到4800元、2160元和950元,比“八五”末分别增长92.5%、68.0%和90.8%。2000年农村人口人均乡镇企业增加值东部地区分别是中、西部地区的2.2倍和5倍,与“八五”末1.94倍和5倍相比,变化不大。

      3.产业发展情况

      2000年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314亿元、20913亿元和5929亿元,比“八五”末分别增长12%、73%、166%;所占比重分别为1.2%、77%和21.8%,与“八五”末的1.9%、82.8%和15.3%相比,趋向合理,其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4.重点行业发展情况

      ——农业:增长放缓,比重下降,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劳动生产率有较大提高。

      ——工业:是乡镇企业的主体,包含了46个工业大类,主要有煤炭开采业、各种矿产开采业、食品业、纺织工业、服装(含皮革、鞋、帽)制造业、化学工业、冶金工业、建筑材料制造业、金属制品业、机械(含专用机械、农业机械及交通运输设备)工业、电子及仪器仪表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和其他业(包括工艺美术)等14大类。这14大类工业增加值占整个乡镇工业增加值的88%。其中食品工业、服装工业、建筑材料工业、机械工业等行业不仅在整个乡镇工业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九五”期间均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