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分殖”行为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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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企业家》:财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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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1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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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进行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发展最快的经济形式之一就是私营经济,正在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成熟向成熟的转变过程。私营经济在1998年创造的GDP,最保守的估计也接近国民生产总值的50%(中国统计年鉴1999,P731),有些地方的私营经济甚至取得了90%左右的绝对优势(广东统计年鉴1999,浙江统计年鉴1999)。预计到2010年之前,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种非公有制企业资产所占比重将由目前的20%左右上升到35%左右,剔除其中的外资企业,纯粹中国的私营资本所占比重预计不会低于20%。特别是在当前国营企业效益普遍比较低、就业压力十分严重、国外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塑造出一批有竞争力的民族企业,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是我们所面临的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

      所谓私营企业的“分殖”,指的就是私营企业受外部产业环境或者企业内部因素的影响,由企业成员或者企业关系人员利用原企业内的某些资源(物质资源或者关系资源),另行成立一个新生企业的现象。

      私营企业的分殖包括两种类型,第一种是主动分殖。指的是企业为了发展需要或者为了控制企业的家族的需要而主动将企业的一部分资源(物质或者关系资源)分离出来,创办一家新的企业;而被动分殖则指的是:企业成员或者企业关系人员在违背企业意愿的情况下,利用企业的一部分资源(物质或者关系资源)创办一家新企业的行为。

      一、私营企业主动分殖行为

      主动分殖之所以会产生,与我国当前私营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与企业自身组织特性是分不开的。

      我国的私营企业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日趋复杂的产业环境。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制度尚未完善,法制不健全,信息不完全,企业外部的机会主义行为过多。这些情况使力量本来就比较薄弱的私营中小企业完全依靠市场很难生存下去。因此,它们不得不依靠非市场的手段来解决企业发展的问题。但是由于私营企业的家族色彩一般比较浓厚,企业的所有者将企业看作是其家族财产的一部分,而非一个独立的生财或生产单位,产权、所有权和经营权三权合一。这种独特的所有结构和治理结构使得企业吸引不到较多的资源和人才,从而导致企业规模比较小,而且通常只专著在单项具体的经济活动上。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解决企业一体化的需要,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企业的分殖,让企业关系人员利用原企业的一些资源,通过结盟的方式建立一个与原企业密切相关、处于原企业上游或下游的新企业,或者建立企业集团。

      从台湾的经验来看,拥有较少资源的台湾中小企业之所以能够参与市场竞争,而且能够占有一席之地(在1998年,台湾中小企业家占97.81%,雇佣了69.27%的劳动力,出口总值占48.77%),不仅在于其中小企业经营灵活、对市场反映迅速,更在于台湾的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紧密的产业网络联系。

      从上面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在私营企业保持较小规模的时候,私营企业的主动分殖行为是创造小企业优势,促进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它既可以在生产和营销上获取垂直化带来的分工和规模经济收益,同时又避开了其不利之处(如高风险和高资本投入及资产专用性导致的不灵活性)。

      二、私营企业被动分殖行为

      如果说,私营企业的主动分殖可能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利的话,被动分殖则完全阻碍了私营企业的成长,造成企业中大量有能力的人才流失,使企业不能够建立起进一步发展的组织结构。进行被动分殖的企业成员,除了一部分与私营企业观念不和的家族成员外,主要是企业中有能力的中层专业人才。

      在私营企业中,高级管理阶层一般由企业主的家族成员或者其亲密的伙伴所组成,他们共同控制企业的财产,直接的利益关系对他们的行为有很大的激励作用。这种主动型动力结构使他们自觉的为企业服务。

      而组织中的低阶层人员,由于能力不强、没有技术或者技术不熟练的原因,从个人角度来看,他们对企业的贡献比较少,可替代性比较强,企业在获得这一种类型的员工方面,并不困难。并且由于社会中已经存在的强大的经济压力以及人力资源的买方市场,这部分员工也不会轻易的离开企业,即使离开了,对企业各方面的影响也不会很大。人才的流失、企业的被动分殖人员主要集中在中层,这一阶层人员不论在管理上还是在技术上都具有特别的重要性,是私营企业的致命弱点之一。

      由于关系取向造成私营企业主对组织成员有内外之别的利益分配。在企业规模较小,管理、技术人员主要由企业主的家族成员或所信任的人组成的时候,问题很容易解决。但是当组织规模成长到必须引进家族外部的专业人士从事决策性工作的时候,由于这些中层专业人员相对于企业原有的管理阶层而言,无法获得足够的、能够使他们满意的激励,因而促使他们另谋他就或自创事业,造成原组织中层人才的流失。

      这些中层人员因为具备比较高的“专业条件”,因此能够升至中层,但因为缺乏“身份条件”,而很难升至高层,如果企业主的家族心态及管理风格不能包容这些专业人才,就很可能导致这一部分企业中坚成员的流失。同时,这一类的中层经理人员,自信有较高的能力,较丰富的经验,有独立创业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他们观察到成长中企业的丰厚利润,也进一步促使他们离职创业。故企业中的中层经理人员会呈现出流出性失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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