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810.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621(2001)01-0010-04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经营范围已遍及生产、流通和服务等各个领域,个体户的数量也在成倍增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对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扩大就业门路、方便人民生活、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当前税收管理体制滞后于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征管工作尚存在一些漏洞,致使国家税款严重流失,各类市场主体税负不公现象严重,由此破坏了相互间的公平竞争,给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针对这些问题,如何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管理工作,在当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谈谈几点看法。 一、现阶段个体、私营经济在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控管机制滞后,造成税收调节功能弱化 个体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小生产经济形式,它的特点是经营分散,规模小。工商、税务、财务、物价等这些系统在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上不同程度存在着管理模式和技术手段上的落后,这些直接影响了各项法律、政策的有效实施。目前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在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首先,没有形成一个协税护税网。税务部门在税收工作中常常单兵作战,很少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实际支持。其次,个体税收征管人员明显不足。从南宁市的情况来看,在实行征、管、查三分离模式前,负责个体税收征管的人员超过200人,1994年国、地税分设前也超过150人,但稽查和征收分离后,管户人员不足100人。人员不断减少,但个体业户却不断扩大。再次,个体税收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要求过细过严,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在人员减少,已满负荷工作的情况下,势必造成顾此失彼,使组织收入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第三,征管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和程序相对滞后。由于个人管理的幅度过宽,征管员每天忙于催报、催缴和资料整理工作,对法律政策的学习、理解以及对个体户的经营情况不能准确了解,拿不出详细过硬的征管基本材料。 由此造成的结果往往是个体、私营经济之间税负难以公正、公开、公平,严重破坏了相互间的公平竞争。 (二)税务部门擅自越权减、免税造成税款流失 从一个角度说,个体、私营经济是富国强民的补充力量,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其发展速度相当快,已成为各级各地关注的希望和支持的重点。从另一个角度说,税收具有较强的调节功能,若税收政策措施施行不当,会制约和阻碍经济的发展。目前个体经营者一般规模都不会太大,而且账证也不健全,不能达到一般纳税人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只能采取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即: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而目前的征收率是:销售货物为4%,应税劳务为6%(注: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部分行业的平均毛利率不高,比如批发家电的毛利率只有3~5%。如果个体工商业者如实早报销售额,如实足额交纳增值税,那么个体工商业户根本无法经营。但在现实中从事经营家电行业的个体工商业户还是越来越多,原因就是没有如实申报。另外,在国税系统内部大部分执法人员认为,国务院制定的征收率太高,个体工商业户根本不可能负担得起,以至于在进行核定营业额时有意定低。这是变相地施行了对增值税的减税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相违背,造成越权和税款的流失。 (三)个体、私营业户经营手法多种多样,使税收工作难度加大 众所周知,当前个体户经营手法多种多样,千变万化,一些企业承包、租赁改制,使原来的法人终止,化整为零变为由若干个自然人各自独立经营的形式,却不通知税务机关,这就必然造成库存商品作价出让不入账和不作销售申报纳税,税款不能及时足额入库,而那些承包柜台、车间、经销部、门市部等的自然人还以原企业名义经营,千方百计逃避税收监督;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时效性更明显,一些承包承租户经营期只有几个月或几天,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经常改变地点。由于以上种种原因,使得税源监控难度增大,漏管户的出现不可避免,组织个体税收收入难度加大。 (四)个体、私营业户不按有关规定建账建制,税负偏低 一个时期以来,由于个体、私营经济经营行为不规范、外部监控条件有限等原因的影响,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确实存在税负偏低等问题。这种状况如不改变,势必影响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长期以来,由于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账目健全、偷逃税者较少。这样,从实际税负来看,国有企业就比个体、私营要重,就无法在价格上同个体、私营企业竞争。从税收管理方面分析,造成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税负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其财务会议制度不健全,不按税法规定建账建制不能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导致税务机关只能对其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不能实行查账征收。 (五)乱收费未得到根治,“费挤税”现象严重 管理是企业的生命。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内部管理先天不足,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本以为只有国有企业才会存在的种种弊端也悄悄滋生:利益分配不规范、不公平,税收严重“缺位”,税收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社会负担严重“越位”,但部门收费、各方摊派、多元罚款等各种非税形式的制度外分配占GDP的比重却在上升;“税赋轻、费负重、集资摊派无底洞”格局客观存在。例如,南宁市华西路副食品批发零售市场的业户每月负担税费1,5000~2,000元不等,其中增值税120~200元/月,约占负担的七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