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思考

作 者:
杨蕊 

作者简介:
杨蕊(1964—),女(苗族),贵州黄平县人,云南民族学院经济管理系讲师,从事财务、金融方面的教学研究。云南民族学院经济管理系,云南 昆明 650031

原文出处:
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21世纪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将发生巨大作用,但是长期以来民营企业无法形成大规模的集约化经营,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资金量的不足。增加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对民营企业的发展极为重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1 年 05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F12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913(2001)02—0042—04

      2000年12月在云南昆明举行了“首届中国民营经济交易会”,对民营经济的研讨由此再次成为经济界人士关注的热点。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的经济几乎是国有统一天下,用官办统一经济来应付新的工业化、信息化、知识化的转变,几十年的经验教训使人们现在终于求得了共识,没有民间力量,不发展民营经济是一个失误,这会妨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一是来自于环境及民营企业本身,二是融资困难已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又一障碍。民营企业目前出现资源匮乏、技术创新乏力、规模过小、市场占有率低下等问题,归根到底在于资金的严重不足。资金是民营企业生命力得以扩张的法码,本文就此作如下分析研究。

      一、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及成因

      民营企业目前融资困难和资金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一方面,从融资渠道来看,民营企业主要是依靠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通过股票、债券市场的融资几乎是一片空白;另一方面,从贷款条件来看,民营企业的贷款条件较之大企业而言往往严格许多,一些个体私营的民营企业甚至没有资格获得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使民营企业借贷无门,他们只能通过集中家庭亲朋的资金、收取职工风险金、社会集资、民间借贷等形式取得,但这些资金数量有限,不能满足民营企业筹资使用的急与频的特点。同时,也使民营企业的筹资成本加重,带来较大的风险。由于资金的匮乏,民营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只能靠缓慢的自我积累,步履艰难,错过了许多发展良机,究其形成的原因主要就是以下几方面:

      体制上的原因。民营企业是非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在所有制上的差异,造成银企之间的距离。有些银行受传统观念和行政干预的影响,对非国有性质的民营企业贷款不够重视,其市场定位主要还是大型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采取的是歧视性政策,这种观念的根深蒂固使国家政策扶持未能获得落实。此外,政府在信贷支持体系渠道开启方面,对民营企业贷款的优惠政策不多,表现在:我国缺乏适应民营企业信贷需求特点的贷款担保或保险体制,在客观上限制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能力,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大部分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证券法》规定,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行人认购的部分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大多数民营企业来说,这无疑是天文数字,再加上我国基金组织以及其它融资公司,还处于初建阶段,无法对民营企业融资创造有利的机会。

      企业自身的原因。一方面,民营企业由于数量众多,层次参差不齐,财务制度不规范,从而导致了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银企联系不强,大多数民营企业成立时间短,规模较小,自有资金偏少,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差,其自身的积累不能满足其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正是由于规模小,组织结构变动快,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相对不规范,不稳定,与《贷款通则》有关条款所需求的贷款条件相差较大,而部分民营企业缺乏足够的经过审计部门认证的财务报表和良好连续盈利的业绩,银行对这些企业的组织结构、法人素质、经营业绩等背景资料难以把握,无疑增加了银行的审查、监管难度,结果导致银行承担过大的信用风险,一旦发生贷款纠分,常常维以收回全部本息,银行只有采取提高信用风险控制系数的对策,从而导致贷款数额的普遍减少。另一方面,相当多的民营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取得抵押担保贷款困难,同时,有些民营企业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从而直接恶化了银企关系。据调查,我国民营企业50%以上的财务管理不健全,信用等级60%以上都是3B或3B以下,抗风险能力较弱,而且目前银行新增贷款80%集中在3A或2A类企业。民营企业由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较大,银行贷款受限制,而民营企业大多分布在城乡各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大量依靠自营、集体、合资合作方式,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所有权、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不明晰,无法用作抵押品,制约了抵押贷款的程度。

      社会服务体系的原因。第一,缺乏专门的为民营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于民营企业资信状况不均匀,为规避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借贷方面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大打折扣,而我国也不具备如其它发达国家(如日本)专门针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市场体系发展的不完善,使民营企业的融资更加困难。第二,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严格化。国有银行商业化以后,银行业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对放贷后的风险顾虑和原有的不良贷款沉淀较多,使之对民营企业缺乏信心,为防范风险,必然采取的措施就是:普遍加强信贷资产的质量管理,对信誉程度较高的民营企业才给予贷款,而民营企业由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管理科学化的欠缺,往往达不到银行规定的标准,因而很难获得银行信贷的支持。第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自身财力的不足,以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己任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由于还贷不力,资金来源不断萎缩,负债经营过重,资产质量下滑,可以放贷的资金十分有限,难以给予民营企业足够的支持。第四,政府财力扶持的困难,政府在体制改革中,重心在于加强对国有大型企业进行资金、政策方面的倾斜受财政收入刚性的制约,限制了向民营企业贷款的力度,国有银行企业化后,政府再不可能采取干扰措施让银行放贷,使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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