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C对中国私营企业融资问题的调查

作 者:
方明 

作者简介:
方明,本刊记者

原文出处:
中国投资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1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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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一般会经历一个融资增长周期:随着业务的增长、以往业务记录的建立以及信息变得更加透明,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和获得资金的途径都会改变。刚开业的公司和成立不久的公司不得不依靠从公司内部人员中筹集资金、贸易赊帐以及家庭和朋友的资金。随着企业的成长,可以通过中介机构融资,或者是股权融资(风险资本)或者是债权融资(银行和金融公司贷款)。最后,如果公司能够继续发展壮大,就可以进入公共股权和债权市场。企业融资增长周期表明,由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组成的私营部门,需要有多样化的融资体系支持其持续成长。

      中国的私营企业作为过去20年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成果,为经济的持续增长、劳动者就业和收入增加发挥了重要作用。到1999年私营企业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2,并被1999年宪法修正案确定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中国私营经济的巨大潜力并未真正释放出来,与国营企业相比,中国私营企业对经济的贡献度以及其需要配置的资源都严重失衡,私营企业融资难,仍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

      中国私营经济的巨大潜力仍未释放

      世界银行所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围绕中国私营企业结构、私营企业所处环境以及融资机会等问题,历时16个月,对北京、成都、顺德和温州4个地区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调查、访问。338家私营企业的总裁接受了采访,2400家私营企业接受了问卷调查,并与各行业协会和政府官员进行了座谈调研。通过倾听中国企业家对当前私营经济气候的评论,指出了私营经济融资中的问题。

      报告表明:中国新兴的私营企业有可能成为推动中国变革的主要力量;中国的私营企业已经成为收入和就业增长的主要源泉,从而减轻了改革的社会成本;而且,中国内地私营企业的发展将有助于缩小内地与沿海的经济差距。该报告的显著结论有以下3点:第一, 中国国内私营企业的出现是中国改革进程的最重要结果;第二,私营企业在产值贡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三,改善融资环境是私营企业发展的关键。“目前中国本土私营企业的发展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确立法治以及解决与不规范相关的问题”。

      IFC的报告显示, 私营企业一直是中国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部分,私营企业成了新工作机会的主要来源,并吸收了国有企业下岗的大量职工。截止1997年,私营企业员工总数达到6790万人。截止1999年6 月,全国私营企业总数已达130万家,注册资本总额8177亿元。 “自1980年以来,中国私营经济产值以平均每年71%的速度增长,非公部门的就业率平均每年增长41%。目前,私营企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3%,而国有部门占37%。如果再包括私人拥有的农业企业,这一比例就会达到51%”。

      报告认为,从1949年到1999年修改宪法前,私营企业在国家的眼中一直缺乏合法地位。这使得私营企业在50年代“逐渐萎缩”。而文革后私营经济的复出则是“对失业和经济停滞压力日益加剧作出的匆忙反应”。中国新兴私营企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

      1978年至1983年,这是中国私营企业的复出阶段。此时,私营企业仅局限于在“制度真空中发展起来的个体户的范围”。这种个体经济具有强烈的试验色彩,政府的本意是让私营企业扮演“边际的、填补空缺的角色”。因此,每当“治理整顿”时,个体户就首当其冲。在这一阶段,私营企业的主要繁荣地是在广大农村地区。

      1984年至1992年,这是中国私营企业的崛起阶段(雇佣8 人以下是“个体户”,雇佣8人以上是“私营企业”)。然而, 由于政治上的敏感性,针对私营企业,直到1988年才制订出相应的规章,允许私营企业继续作为公有部门的补充。

      1993年至今,这是中国整体改革思路和官方对私营部门转变看法的时期。一系列至关重要的有关私营企业的新说法都产生在这个时期。比如,中国要建立市场经济,中国开始产权和所有制方面的改革,中共中央提出对国有企业“抓大放小”的政策,中共十五大提出私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3月修改宪法等等。

      由于各种原因,私营企业首先是作为个体企业而被允许存在的,它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和大型国有企业参与较少的贸易、服务等行业,“中央计划经济的不合理性又给这些私营企业创造了市场机会”,私营部门的逐步发展,使其活动范围也开始逐渐扩展,如在法律和组织形式等方面。

      私营企业发展过程基本是,先对其进行不公开报道的试验——再对其加以原则性的批准——最后对其正式批准并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这表明,“私营企业是在改革的大部分时间里、是在产权不明晰和无保障的情况下发展的。”

      因此,IFC的报告指出, “一旦私营经济活动的最初发展留出一定的空间之后,这就足以触发推动整个中国私营经济部门发展的天然动力,尽管还存在着许多羁绊。当私营部门发展的内在动力遇到现有阻力时,制度具有足够的弹性来适应新的现实情况,直到制约因素被削弱并出现允许私营企业经济活动扩展的新空间。这一灵活性的存在是与非中央集权的体制和官僚激励机制等因素有关,并且成了保证私营经济得以不间断发展的关键因素。”

      IFC的专家谨慎指出,尽管中国在对待私营企业的政策、法律方面已经有了长足进步,但这种进步的速度远远跟不上私营企业本身发展的速度。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私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其本身也面临很多不利因素。比如,私营企业的经营很不规范,其不规范性的重要特征就是其结构的不透明性。企业的实际经营与其名义上的要求明显不符。基于以上等多种原因,目前多数甚至是绝大多数私营企业的活动一直都“比较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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