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质并举、速效同增的“九五”乡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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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乡镇企业导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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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五”期间,乡镇企业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顺应国内外的巨大变化,认真调整结构,增强素质,创新体制,集中布局,着力提高企业整体运行质量和效益,虽然发展的速度有所放慢,但迈出的步伐更加扎实稳健,参与市场竞争和经受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为转移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的稳定,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中流砥柱的重要作用。

      一、经济总量继续增加,对国家贡献越来越大。预计2000年,乡镇企业增加值达到27620亿元,比“八五”末增长89%, “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3.6%,占全国国内生产增加值的30%以上,占全国农村社会增加值的64%;其中工业增加值,2000年预计达到19110亿元, 比“八五”末增长77%,“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2.1%,已占全国工业增加值近一半。

      出口交货值,预计2000年达到8520亿元,比“八五”末增长58%,“九五”期间年均增长9.6%,占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营业收入,预计2000年达到110000亿元,比“八五”末增长92%,“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3.9%。

      利润总额,预计2000年达到6600亿元,比“八五”末增长79%,“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2.3%。上缴税金,2000年预计达到2200亿元,比“八五”末增长72%,“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1.4%,占全国工商税收的四分之一。“九五”期间乡镇企业累计上缴国家税金8420亿元,比“八五”累计上缴国家税金翻了近一番。

      从业人员,预计2000年达到12900万人,五年中略有增加, 占农村劳动力的27%。

      工资总额,预计“九五”期间支出达31020亿元, 比“八五”期间增加18000亿元,此期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部分的45 %来自乡镇企业,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占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2%。在乡镇企业发达地区,农民收入的80%以上来自乡镇企业。

      支农补农及支援农村各项事业的资金,预计“九五”期间累计达1000亿元。

      二、东部地区持续增长,中西部地区比重有所增加。乡镇企业增加值构成,预计2000年东中西部分别占57.8%、36.2%、6.0%, 分别比“八五”末的56%、38.5%、5.5%,略有改变。 “九五”期间东部地区年均增长14.3%,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年均增长12.2%和15.7%。

      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预计2000年东中西部分别为37.6%、22.6%、18.6%,分别比“八五”末的37.5%、25.9 %、 16.4%,基本持平或一定增加。

      劳动生产率,预计2000年东中西部分别达到21430元、 15170 元和11260元,分别比“八五”末提高66%、47%和52%。

       农村人口人均乡镇企业增加值, 预计2000 年东中西部分别达到4800元、2160元和950元,比“八五”末分别增长92.5%、 68.0 %和90.0%。2000年农村人口人均乡镇企业增加值东部地区分别是中、西部地区的2.2倍和5倍,与“八五”末1.94倍和5倍相比,变化不大。

      三、产业结构得以优化,第三产业发展较快。预计2000年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440亿元、21540亿元和5640亿元,比“八五”末分别增长54%、78%、153%;所占比重分别为1.6%、78%和20.4%,与“八五”末的1.9%、82.8%和15.3%相比,趋向合理, 其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

      从乡镇企业总量较大的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旅游饮食服务业等几大行业看:

      ——农业:预计2000年农业企业19万个,从业人员275万人, 增加值440亿元,“九五”期间年均增长8.4%,企业数和从业人员比“八五”末分别减少31.7%和12.3%,增加值增长57%,每个企业从业人员由11.2人增加到14.5人,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劳动生产率有较大提高。

      ——工业:是乡镇企业的主体,包含了46个工业大类,主要有煤炭开采业、各种矿产开采业、食品业、纺织工业、服装(含皮革、鞋、帽)制造业、化学工业、冶金工业、建筑材料制造业、金属制品业、机械(含专用机械、农业机械及交通运输设备)工业、电子及仪器仪表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和其他业(包括工艺美术)等14大类。这14大类工业增加值占整个乡镇工业增加值的88%。其中食品工业、服装工业、建筑材料工业、机械工业、其他制造业等行业不仅在整个乡镇工业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而且“九五”期间均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

      ——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饮食服务业、集团企业增长趋缓,个体私营企业增长活跃。

      此外,在结构和布局调整开始向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小城镇建设转变,乡镇企业增加值中农副产品加工增加值占到了26.6%。集中到建制镇和工业小区的乡镇企业达到20%以上,有的地方达到40 %。 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乡镇企业聚集在工业小区和小城镇的约有30%。目前, 1.25亿从业人员中,有2600万人在小城镇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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