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如何走近政府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惠姝 本报记者

原文出处:
北京经济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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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企业无上级主管单位,遇事跑路子、找关系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在十五大把非公有制经济确立为重要组成部分后,民营企业外部的发展环境较以往有了很显著的改善,民企在今天如何看待与处理自己与政府的关系,成为企业在新的发展环境中一个新课题。

      政府的服务还不到位

      海淀区的一家私营企业,为改善经营环境,投资100 多万元进行了装饰装修,装修之后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得知公司所在的地区属于拆迁范围,100多万元的投资即将化为乌有, 在资金周转等方面使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在崇文区的一家私营饭店,投资80万元装修后不久得知所在地也即将拆迁,投资在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回收。类似这样的情况在本市不少地区都有发生。政企之间因信息渠道不畅通给企业经营造成了许多难以弥补的损失。

      在记者就本文话题进行采访时,几乎所有的企业都认为,企业作为纳税人,为一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相应的贡献。而政府在其职能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要为企业服务。但在目前我国尚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政府难以一下子从过去单纯的管理实现服务兼管理的转变,因此,作为企业必须适应国情。自身解决好三个问题,即经营必须适销对路,战略上要遵循市场需求原则;二要与银行解决好融资关系;三必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

      一次企业家聚会中,对这三个问题的关系,不同的企业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小企业认为企业经营发展,首先要琢磨市场,企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后会找银行,到做大了最后找政府支持。而中型企业在做项目或企业进一步发展时,首先会想到找银行寻求资金支持,其次才会开拓市场。对于一些大型企业来说,往往是一立项或刚上马,首先会寻求得政府的支持,在政府的支持下到银行贷款,最后找市场。大部分的企业家认为,中、小型企业由于出发点在市场,所以在经营中不显山不露水,作风比较踏实,往往胜算的较多。而一些大企业从一上马紧紧依托政府,批项目、搞贷款,万事俱备后却在市场上往往找不着北,许多大的投资失误多数都是这样造成的。

      这些说法尽管未必完全正确,但它却反映了企业与政府关系之间的一些共性的东西。

      因民营企业无上级主管单位,难以与政府建立直接的沟通渠道,因而许多民营企业都觉得政府对民企缺乏足够的重视。民营企业对如何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上感到很困惑。认为多渠道广交朋友是目前较有效的办法。不少企业家都认为,尽管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但在各职能部门却难以落实到位。几位钢材行业的老板反映,三角债、诈骗,甚至抢劫严重影响金属材料行业的发展,但报案、立案后,往往音信皆无。有关部门没有一点答复,有的部门干脆以无警力、无经费为由推托,一起20万元的诈骗案,在整个办理过程中,企业往往还得额外再负担20万元,因而许多企业在不堪重负的情况下,出事之后往往一忍了之。执法不力还表现在许多即使赢了的官司也执行不了的情况,政府相关部门部分素质相对偏低的工作人员认为,民营企业作为个人财产,被骗不值得大惊小怪。企业家认为这种执法不力的状况,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职能部门管理、服务不到位不仅仅表现在执法上,一家生产洗涤用品的企业,在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逐步落实相关设置后,负责协调该企业的环保部门干部三番五次打电话与企业领导沟通,每次通话都让企业不知所云,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很大的干扰。

      非公经济是政策性经济

      从我国历史发展的角度看,非公有制经济可以说是政策性经济,因而民营经济从经营的角度出发,无论是客观还是主观方面都需要与政府搞好关系,从而得到政府更有力的扶持。这是北京市工商联秘书长李燕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他分析说,解放以后,也就是50年代我国私有经济比较充分,当时的工业生产值占社会生产总值的70%,商品零售额占总额的80%,私有经济在当时占有相当的比重。1956年开始公私合营,私有经济的比重逐渐降低,在政策因素的影响下,私有经济之后不断被割资本主义尾巴,到文革时期日渐严重,那一时期,北京市全市只有20家个体户,私有经济基本消失。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土地承包制,个体私营业主又开始慢慢出现,十二大之后逐渐向城市转移,1988年国家颁布了《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开始注册;十三大对宪法进行了修改,提出允许个体私营经济存在。在这一时期尽管允许其作为补充部分存在,但因政策没有积极倡导,私有经济的发展仍徘徊不前,到1988年底北京市也只有8家私营企业。随着政策环境的逐渐宽松,1990 年北京市出现私营企业428家,1991年达到1400多家,到1992年小平南巡讲话后, 北京私营企业达到4111家,私有经济经历了第一个发展高潮。

      1997年十五大召开后,非公有经济出现了第二个发展高潮,1998年宪法修改后,提出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高呼发展的春天来临,以北京市工商联会员企业为例,1999年到2000年,2年之间冒出好多上亿元的企业申请入会, 这些企业基本上是1992年以后发展起来的,原来大部分都戴有红帽子,发展环境改善后,开始公开身份,可以说这一切与政策的导向作用是分不开的。

      李燕平秘书长指出,十五大之后,各地都相继出台一系列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条例和政策,各级政府开始为非公有制经济完善发展环境,1998年北京市第一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若干意见”出台;1999年召开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成立联系会议制度;2000年2 名私营企业老板当选为北京市劳模,都具有历史性的突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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