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733(2001)04-0001-06 如同美的本质一样,审美教育的本质是什么?也是美学理论研讨中的一个经常话题。这不仅是因为人类的认识具有历史的局限性和发展性,由于修正的需要而使得我们能经常对这一问题说长道短,尤其是当历史发展到今天,推行素质教育的时代潮流突出了社会对审美教育的需求,因而,审美教育的本质是什么?这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也就应该重新得到审视和探讨。 一 现在,当言及审美教育的本质之时,人类认识的历史使我们已然面对诸多早已成形而且颇具影响的种种主张。这些有关审美教育本质的历史陈说固然不可能为我们全盘接受(否则本文就无法合理产生),但是,它们毕竟是从人类认识史中产生的思想理论,映现着人们对审美教育本质的认识的历史轨迹,因此,对它们的重新审察就可能构成我们继续探讨的认识基础。 审美教育作为一种社会教育活动,围绕着它的本质问题,在历史上所出现的较有影响的看法大体上有美学知识教育说、美感教育说、艺术教育说和情感教育说等等。 对所谓美学知识教育说,人们一般将源头追溯到蔡元培那里。因为他关于美育的定义是:“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继之,人们又从恩格斯那里找到所谓根据。因为他在《反杜林论》中曾经说过:“至于美学方面的教育,杜林先生不得不一切重新做起,从前的诗对此都不适用。”凭心而论,这些援引都不足为据,以此立论也显得有些牵强附会。从根本上看,这种观点忽略了审美教育与美学理论之间的本质区别,将二者互相等同,以美学理论的学习代替审美教育,其错误是显而易见的。或许正是基于这点,这一看法历来少有呼应。然而,近十几年来有不少研究者认为,美育离不开美学理论的指导,只有将审美情感与理性认识有机相结合,才能收到更好效果。由此,这种对美育本质的看法又重新产生了一些影响。 从当下的素质教育的展开来看,强调美学知识对审美教育的指导作用是很有必要的。各级各类学校在重视进行美育工作之时,之所以常常把开展文娱活动或艺术教育当作美育的唯一工作,其根本失误之一就是缺乏美学理论的指导。因此,尽管美学与美育严格地说并不是同一门学科,但是,美育的开展却必须展开对美学理论的学习。没有这种学习,缺乏对美的一般认识和感受而去承担审美教育的任务,就象身为法盲却要从事执法或普法的工作一样,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由此看来,审美教育虽然不能界定为美学知识或理论的教育,但具备一定的美学知识或理论却必须是审美教育的任务或内容之一,因而也就是说,这是受教育者的素质之一。对于美学理论研究来说,重视美学与美育之间的这种联系也是至关重要的。从一般理论的任务和功能来看,审美教育是美学理论的实践归宿,这一点应该是毫无疑义的。然而,在美学理论研究中经常出现由于忽视与审美教育的这种联系而导致的种种错误。过去的研究者专心致志于理论的深遽与高雅,结果使得美学陷入孤芳自赏的象牙塔之中,未能发挥其服务社会的本来功能。现在,当由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繁荣而涌现的大众审美文化日益暴露出庸俗化倾向之时,研究者们虽有愤慨但却束手无策而多作壁上观。美学理论要想有用武之地,就必须正视与审美教育的联系,积极介入对审美教育的指导而实现服务社会的功能。在这一方面,美学理论工作者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可能由于认识上和其他方面的原因,其总体成果与表现是不尽人意的。最集中的表现是在美育教科书的写作上。当下国内出版的美育教科书数量甚多,然而在体例和内容上大多与美学教科书无所区别,实际上只能起到普及美学理论知识的作用,如此下去势必强化上述那种将美育当作美学理论知识教育的错误意识。这是亟待纠正和解决的。 美感教育说将审美教育认作美感教育。所谓美感,按西方美学的看法,一是狭义的,指审美感受;一是广义的,指包括审美感受在内的审美意识或审美经验。这种审美教育的主张实际上是着眼于美感能力或审美能力的培养。在西方,它由来已久,从古希腊的学校教育开始,中经启蒙思想教育家如卢梭诸人的倡导,直到现在,它都极具影响。在中国,从梁启超鼓吹“趣味教育”开始,也时有倡导者出现。如周扬说,美育又称审美教育、美感教育。这种主张的实际影响表现在对审美教育的任务的规定上,现在众多看法都主张审美教育的任务是培养人的审美感知能力、审美鉴赏能力和审美创造能力,其根由大概是源自于此。 美感教育说正确地揭示了审美教育对培养人的审美能力的重要责任,突出了审美能力的重要意义。但是,以此界定审美教育却有失当之嫌。审美教育的任务与其本质确实存在逻辑联系,但二者并不因此而合二为一,前者受后者的指导和制约,但并不因此就完全是后者的外化。再说,就审美教育的任务而言,除开审美能力的培养之外,正确的审美观的建立、审美人格的塑造等等也都是审美教育的任务所在,美感教育说即使用来界定审美教育的任务也是失之过窄的。 艺术教育说作为审美教育的本质理论,是颇具影响的。在历史上,中国自先秦之时,已经具备“诗教”、“乐教”的传统;在西方,在希腊琴弦教育基础上由贺拉斯提出的“寓教于乐”的见解也是极有盛名的。这种看法认为,审美教育是培养受教育者的艺术鉴赏能力和艺术创造能力的教育,或者说,是以艺术为媒介,提高和培养人们的审美能力和艺术欣赏能力的教育。艺术教育说同美感教育说一样,注重人的审美能力的培养,并且看到艺术对审美教育的重要意义,而且积极利用艺术作为审美教育的媒介。这些,毫无疑问是极具价值的看法。不仅如此,艺术教育说作为一种历史的审美教育理论,还曾经取得过历史上的种种成功,在中外历史上这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从一般所见的艺术教育的实际情况来看,专门的艺术教育是艺术院校和艺术专业为培养学生的审美素质和艺术创作能力、训练专门艺术才能和艺术技巧的教育,也就是培养艺术家的教育。除此之外,艺术教育还有艺术知识的教育、艺术欣赏教育和艺术创作教育等。很显然,审美教育固然需要艺术为媒介,但决不是要求艺术家的教育。这样的教育不但是不现实和不可能的,而且是有违于审美教育的宗旨的。专门的艺术教育固然可以造就艺术人才,但即使在艺术家的行列中,也并不是人人都具备正确的审美观和高雅的审美趣味的。对于这些人来说,审美教育仍然是他们尚待完成的学业。因此,为审美教育而开展的艺术教育必须与专门的艺术教育区分开来。简单地说,审美教育所要求的艺术教育注重受教育者的思想境界的培养更甚于外在技巧的训练。令人遗憾的是,在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不少地方不但以艺术教育取代审美教育,而且还把艺术技巧的高低当作测试受教育者审美素质的唯一标准。比如,在高校里经常举行的“十佳歌手”等艺术竞赛的优胜者就被当作当然的审美教育先进集体或个人。从历史上看,艺术教育说还有一个较难分辨的缺陷,这就是经常在以艺术为媒介的教育活动中抽掉了审美教育的特定内涵,使审美教育有名无实而发生异化。无论是中国的“诗教”、“乐教”,还是西方的“寓教于乐”,在实行中,多数并非审美教育而是特定的思想教育。此外,审美教育也不仅仅只拥有艺术美这一种媒介,仅就此界定审美教育也显得过于偏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