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198(2001)05-0135-06 一、自然界与人化自然界 按照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提出的基本看法,可表述为人是社会的主体,但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即人是生活在自然界当中的社会人,自然界是人的自然界。“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1] 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人所在的社会不能脱离自然而存在,社会存在自然界当中。只有人与自然达到完美的统一体才构成了社会。这与我们的平常的人与自然各不相属的看法不同。马克思将自然作为一个广泛的存在,把人和社会放于自然当中,只有上升到这个认识高度,才能处理好人和自然的关系。否则人就不能保持类本质,人就会受到严重的惩罚。 通常我们认为人是从自然当中走出来,才成为人类。走出自然后,人就可以随意地处置自然,表现为人对自然的统治,任意来改造自然。“人定胜天”的口号不符合“人是自然的一部分”的观点。当人顺应自然规律、把握自然时,人是回归自然,以人的自然与天的自然达到统一,即老子所说的“顺物之性”,这时人才能成为自然的主人。 如从人自身来说,由原来的人猿进化成人,意味着从自然界中走出来,成为人。但并未脱离自然,其实仅仅是从动物中走出来,成为具有特殊类本质的存在。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能自由自觉地对待自然。走出多远,以人的自由自觉为标志。这就是说人类越发展越能处理好与自然的关系,即把握自然、“顺物之性”。如我们在水上的活动,就体现了顺物之性。把握其流动的性质,顺其理造成水利;悖其理导致水害。神话中禹之父鲧,只知围堵洪水,不懂疏导,越治越糟;禹治水,是顺水性,而不是压制水、统治水。人从自然中走出越远,自觉性越高,表现为对自然把握的深刻程度越深。但什么时候都不能完全将人的动物属性消除,否则人就成了神了。自然是人的依附体,没有这个依附体就没有人。 人从自然中走出后,带着有机自然体而生存着。人是完整的、和谐的自然体,本身就是一个小自然界,他是受自然运动规律的制约和限制。我们常说的生物钟,就是自然界在人身上的直接体现。对待这些特殊存在,应用对待自然界的办法。人从动物当中走出来,是狭义的,人从自然界走出来是广义的。人在自然中占的空间是很小很小的。 社会越发展,自由与自然的关系就越趋向统一。如何保持自然界的平衡,是人保护自身平衡、社会平衡的条件。自然界是人赖以生存的广大家园。这个家园的安危关系到一个家、一个地区的安危。问题就难在这个家园的安危没有个体的人的小家安危那么利害明显。大家园的破坏,不是很明显地显现于小家园中,甚至一代两代都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但是终究大家园被破坏的恶果要由小家园来承担。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把对自然的保护作为百年大计将它认真做起来的话,这个问题就不能得以解决。管理得好,自然能成为人类的家园,管理得不好,不知会出现什么恶劣情形。 社会如果不是人与自然的统一体,社会就会成为人的樊笼。这是就人从自然走到社会,社会又存在于自然当中,构成人与自然完善化的统一体的角度来说的。 二、自然美与自然界的人化 什么是自然美?就自然美的存在领域而言,它存在于自然中,凭借自然而存在,是自然形态。它具有自然的属性。这个自然是与社会对称的自然。花、草、山、水、鱼等。什么是美?什么是丑?这个领域中的美有何特点?这个领域的美是完全因为对象本身,还是因其与人构成特殊关系才美,观点完全不同。 其一,认为美完全是自然的,自然美美在自然本身。月亮美,是因为有独特的光;杏花美是其独特的色彩形状。在人类之外,与人无关的东西可以是美的。 其二,美是因与人构成了某种关系,即美在自然的人化,这是常见的一种观点。认为人把自身的东西加于自然,自然才成为美的,美不是自然本身原本就有的,是和人构成对象化关系时才有的,是人化的美。 那么,人能否使一切自然对象均成为美的关系呢?自然美的对象条件是不可忽视的。自有人类始,无人不认为月亮是美的,太阳有时被认为是不美的。如后羿射日、夸父逐日均不把太阳作为美的对象。而月亮在各民族神话中没有认为它不美的。如中国的嫦娥奔月,人在那里得到一个宁静、温馨的处所。只苏轼“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除猜度那里可能温度略低外,还没有太多的贬词。“嫦娥应悔偷灵药”,是出于寂寞难耐,也只是与人间的欢乐、无烦恼相比较而言。如果在人间已是烦恼不堪,那月亮就是绝好的超脱之所。月亮其光不强不弱,是非常可人的空间,而且它特别能与人亲近,可进入人的心灵的空间。因它总是出现在夜间,是人放下白天的琐事,清心、闲暇、孤寂之时,从而成为人的一个可以倾诉、渴望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讲,对象虽有自身美的条件,但与人没有分开,它是人的对象,人在其身上发现许多人的东西,或说人将自己的东西加于其上,才能使自然对象的自身的条件显现为美的条件。既不能脱离自然条件,也不能完全归于自然条件。因而将自然美定义为:它是自然对象所具有的底蕴和人对这个自然对象的人化的统一。完全归结为人化那就和“移情论”没有区别了,以为可以完全无视自然对象,只要将情移入,就产生了美。 所以考察自然美,不能脱离对象自身。它是自然美的底蕴,但只有成为人的对象,对人才产生美与不美的问题。没有人,就无所谓美与不美。如牛、羊在草原上,对草原上盛开的花并不欣赏。牛、羊不存在对花审美的问题。说人类社会产生之前就产生了美,美就存在在那里了,这美对谁而言呢?只是人类产生后,在自然界中寻找到美的条件。不同时代、不同民族面对同一对象,其美丑关系也不同。如在西方,将猫头鹰作为审美的对象;在中国,它则是凶讯的象征,不是审美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