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的诗化:从宗教情感到审美情感

——荀子美学新解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士林 中央民族大学

原文出处:
《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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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后人的心目中,荀子是一个峻厉刻酷的思想家,不像孔孟那样富于人道情怀。这种印象并非没有根据。一个将理想的帝王描绘为“庶人隐窜,莫敢视望,居如大神,动如天帝”(《荀子·君道》)的思想家,很难给人特别是给现代人留下很好的印象。但荀子并非不重情,相反,他的美学思想中有关“礼”的诗化的阐释,便是在倡导从宗教情感向审美情感的转化,这一创发性见解至今仍值得关注。本文拟从新的视角全面探讨荀子的美学思想,并着力开掘其“礼”的诗化思想的现代意义。

      一、美感——人性之考察

      近代以来的美学已将研究重心由美的本质的本体论探讨转向审美心理的描述研究,亦即首先是从美感入手,从人的审美体验、审美需求入手,一步步地带出、探讨相关的美学问题。从美感入手,实际上就是从人性入手,从人的基本感性欲求入手。荀子的美学思想,恰好从这个角度展开,他是从探讨人性的本能欲求入手,从“人之情”入手,形成了自己的美学思想:“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后生之者也。”(《荀子·性恶》)“夫人之情,目欲綦色,耳欲綦声,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此五綦者,人情之所必不免也。”(《荀子·王霸》)

      荀子的这些论说,令人不能不想起他的性恶论,性恶论的依据便是上述人生来具有的本能的感性欲求。那么,依据性恶论的逻辑,人的审美欲求岂不是一种“恶”吗?荀子却又不这样看,相反,他倒认为包括审美欲求在内的人的感性欲求是正当的、合理的,不应贬斥、压抑。他对墨子“节用”、“非乐”的批评便是著名的例子。下面批评宋钘的话亦很能说明问题:

      子宋子曰:“人之情,欲寡,而皆以己之情为欲多,是过也。”故率其群徒,辨其谈说,明其譬称,将使人知情之欲寡也。

      应之曰:“然则,亦以人之情为欲目不欲綦色,耳不欲綦声,口不欲綦味,鼻不欲綦臭,形不欲綦佚。此五綦者,亦以人之情为不欲乎?”

      曰:“人之情,欲是已。”

      曰:“若是,则说必不行矣,以人之情为欲此五綦者,而不欲多,譬之是犹以人之情为欲富贵而不欲货也,好美色而恶西施也。古之人为之不然,以人之情为欲多而不欲寡。”(《荀子·正论》)

      这段话批评宋钘的“寡欲”说,承认人的“多欲”。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荀子并不认为这种“多欲”是“恶”的,这便与性恶说很不相谐。我尝以为,荀子性恶之说,并未就性本身立论,而是就性不加控制、规范所造成的后果立论,亦即王阳明所云“就流弊上说性”,这一点在荀子的美学思想中又获得了印证。

      荀子承认人的“多欲”,并且就在这一承认的基础上直接具体地提出了他的美学思想:“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荀子·乐论》)荀子在这里毫不含糊地承认了人的审美欲求的原发性、必要性、正当性、合理性,十分明确地将审美欲求解释为人性的内在必然需要。为什么审美欲求会成为人性的内在必然需要,荀子固没有做出深入具体的心理学阐释,但他从人性考察的角度出发来论析审美艺术问题,却无疑是正确的、深刻的。

      二、美——伦理之定位

      前引《乐论》,可说是荀子的一篇出色的美学论文,这篇论文的宗旨是抨击墨子“非乐”之说,以捍卫儒家所倡之“礼乐”之教,故它又是一篇从审美文化的角度伸张儒家思想的重要文献。比较一下荀墨对审美文化的不同态度,更能凸显荀子美学的思想性质。墨子有《非乐》一篇,纯从下层平民的物质功利出发,认为上层统治者耗费巨额财富与大量人力从事“乐”之审美活动,无论从创作的角度看,还是从欣赏的角度看,都是对民众生计的侵害与剥夺。当然,墨子“非乐”,否定审美活动,并不是由于他没有认识到审美的价值,并不是由于他不懂艺术,而是出自于一种关怀民众的功利态度。正是从这种功利态度出发,他抨击儒家的审美教化说:“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若用子之言,则君子何日以听治,庶人何日以从事。”(《墨子·公孟》)

      墨子对儒家审美教化的抨击乃至对全部审美文化的一般性否定,凸显了古代社会文化生发期的基本矛盾:生存需要与人文需要的矛盾。这种矛盾通常表现为阶级或阶层利益的对立与冲突,底层平民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权利与上层贵族日渐繁复的文化消费的对立与冲突。墨子的态度,最集中、最富于理论形态地表达了前者的要求。

      如果说墨子的思想焕发出追求社会正义与平等的光芒,那么荀子的思想则表现了维系社会政治等级秩序的意图:

      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而墨子非之,奈何?

      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节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万变。是先王立乐之术也。而墨子非之,奈何?(《荀子·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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