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35(2001)03-0105-11 一 美学基本问题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从康德开始,便将美学基本问题确定为感性与理性的关系,也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先是谢林,后是黑格尔、佐尔格高扬艺术,贬低自然,把审美活动与艺术活动等同起来,于是美学基本问题便成了艺术与现实生活的关系,或者更明确地说,成了艺术的超越性问题。受他们的影响,中国学者,从王国维开始,也都是持这种观点的。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讲,生活的本质是“欲”,而“欲”与苦痛是不可分的,艺术则是解脱因“欲”而来的苦痛的唯一出路,艺术优于自然之处正在于此。[1]宗白华与王国维稍有不同,认为艺术之重要,不在于使人得以解脱,而在于使人树立起一种美感态度。所谓美感态度,便是“同情”的态度。他说,“同情”是“社会结合的原始”,是“社会协作的原动力”,而激发起“同情”,“结合人类情绪感觉的一致者,厥唯艺术而已”。[2](P316-319)朱光潜明确地把自己的美学称之为文艺心理学。他也认为美学的目标是确立一种美感态度,但是美感态度并非是同情,而是“形象的直觉”,即“无所为而为的观赏”。它要求人们“在知觉到反应动作的悬崖上勒缰驻马,把事物摆在心目中当作一幅图画去玩赏”,在刹那中去追求永恒。[3](第1卷P211-212)吕澄则进一步将美感态度看成是艺术家的一种特质。在他看来,将艺术理解成艺术活动或艺术品都太狭隘了,“艺术品所以和一般人造品不同,要加上那么一个名字的,固然为着他能表白特别的意义,但感到那样表白,非在‘美的态度’里不可”,因此,艺术家之为艺术家,必须是生活在“美的态度”里,“美的态度”便是他“最自然的生命表白”,[4](P142)蔡仪、李泽厚从唯物主义认识论出发,对艺术与现实生活的关系作了完全不同的理解。他们认为,艺术,包括它的美,与自然本身一样,是客观的事实,这个事实不是美感态度可以左右的。“任何艺术作品,无论是看的或听的,对于欣赏者来说,都是在他的意识之外的客观事物”。艺术的美,“对于欣赏者来说,也就是客观事物的美”,美感实质上是一种“主观意识的活动”,“它总是客观事物的美的反映或反应”。[5]美学基本问题因此应是“美在心(主观)还是在物?是美感决定美还是美决定美感”。[6]后实践美学自称为“超越性”美学或“意义论”美学。就“超越性”角度来看,最高超越是“自由的自我本性的超越”,这种超越是在社会美、自然美、艺术美逻辑发展中生成的,最低的是社会美,其次是自然美,最高是艺术美。唯有艺术美才是“对于内容与形式的在感性符号层面的同时超越,即对真与善的同时超越”;[7]就“意义论”角度讲,美是“主体性对象”,是一种“意义存在”,它与现实世界的区分不是实体性区分,所以所谓自然美、艺术美的区分是不能成立的。“自然属性的意义只限于感性、知性,根本不会产生美的意义”。[8](P130)“意义论”美学关注的只是艺术,因为“充分的主体性和超越性”正是艺术的本质。“文艺所体现的审美价值是人的价值的最高形式”,“是对存在的真正价值和本质属性的掌握,亦即对人生意义的最高阐释”。[8](P242) 从以上简单的回顾可以看出,百年来中国美学几乎始终局限于艺术活动之内,把艺术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和超越当作美学的基本问题;自然美(包括社会美)虽然也时时为人提起,却被置于从属的、边缘的位置。因此,不但审美活动作为一种生命活动的总体被阉割了,感性与理性,人与自然的关系被置换为艺术与现实生活的关系,而且,就连艺术的超越性本身也被抽象地理解了。应该说,感性与理性,人与自然的关系(注:在马克思看来,感性与自然本质上是同一的概念。“对人说来,直接的感性的自然界直接地就是人的感性(这是同一说法)”;“人的第一个对象,即人,是自然界、感性”。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82页。)是美学的基本问题,也是人的生命或生存的基本问题。美学所面对的恰是人的生命或生存本身。审美活动是人的一种生命活动和一种生存方式。作为一种生命活动和一种生存方式,审美活动渗透在人的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生活中。马克思讲,人是按照美的规律造型的,这是指物质生产,但不仅是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也是如此。艺术只是一种精神生产,它与其他精神生产不同之处在于更多地和更集中地体现了人的审美需求,但它并不是审美活动的全部。而且,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活动,固然也是以协调感性与理性、人与自然的关系为旨归的,但在艺术尚是艺术家的艺术,即在社会还存在着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分工的情况下,艺术这种旨趣常常为它所不能不承受的的政治、宗教、道德等等要求所遮蔽。艺术作为一种精神生产,作为人的全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一个环节,不能不受到外在方面的多种因素的制约,这就使得艺术常常不能把审美当作唯一的甚或主要的目标。艺术必须面对现实,必须从现实中获得生存的土壤,否则艺术就会枯萎。所以,对于艺术来讲,第一位的问题不是美丑问题,而是与现实的关系问题。所谓艺术的超越性就是这样提出来的。就艺术作为苦痛的生活的对应物来讲,艺术可以看作是解脱之道;就艺术作为机械的行为的对应物来讲,艺术可以看作是自然生命的表白;就艺术作为驾御物质世界的手段来讲,艺术可以看作是一种认识或一种把握;就艺术作为阐释意义世界的方式来讲,艺术可以看作是一种对真与善的理想的超越。但是,倘若艺术仅仅是艺术,倘若艺术未与人对自然(包括社会)的审美活动融为一体,艺术这种超越便始终是“理想”中的超越,艺术便不能承担起由必然到自由的中介的使命,而一切有关艺术超越性的讨论便会等同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