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出版于50年代的《乘风集》(注:《乘风集》,周来祥著,新文艺出版社(上海)1958年出版。)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美学的原则》(注:《马克思列宁主义美学的原则》,周来祥、石戈著,湖北人民出版社1957年出版。)代表了周来祥美学思想的萌芽,出版于80年代的《论美是和谐》(注:周来祥:《论美是和谐》, 贵州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 )与《论中国古典美学》(注:周来祥:《论中国古典美学》,齐鲁书社1987年出版。)就代表着周来祥和谐论美学的成型。而出版于90年代的《再论美是和谐》,则代表了周来祥美学思想在90年代的自我超越——从和谐论美学的“体系时期”到“后体系时期”的超越。本文讨论周来祥美学思想历程中这一重要超越的背景以及理论意义,以及可能的走向。 一 以“美是和谐”为标志的和谐论美学在80年代成型并不是偶然的。80年代是中国当代美学史上一个重要发展阶段,它接续着整个20世纪尤其是50~60年代中国美学因受到来自多方面的外来影响而蓬勃发展的历史,各家各派美学理论精彩纷呈。但是在这个阶段,中国美学还未能完全摆脱50年代苏俄文艺理论在中国占据统治地位的阴影,而各家各派的美学理论,也多多少少有着苏俄美学的理论痕迹,甚至在接受欧美、主要是欧洲美学传统影响时,也表现出苏俄美学观念的作用力。在这个阶段,除了明显是以苏俄的意识形态化的理论体系呈现的蔡仪美学思想以外,朱光潜仍然在试图将他原本比较具有独立思想、也比较欧化的美学理论苏俄化,李泽厚在力求吸收20世纪西方美学研究成果的同时,却也未能真正脱离意识形态化的理论色彩,而高尔泰关于“美是自由的象征”的观点仍在一定程度上被目为异端。 和谐论美学在它发源之始,当然也不可避免地深刻体现出中国美学在这个发展阶段的所有特征。但是,因为在思维方法上的特殊性,它与前述各家美学观点也有很关键的区别。 正如人们从周来祥美学思想发展的“体系时期”最重要的论文集《论美是和谐》中很容易看到的那样,和谐论美学从它初生时起,就在根本的方法论层面上表现出与前此各家美学理论的差异。从美学发展史的眼光来看,这种本质的差异具体表现为和谐论美学具有的两个最具理论价值的特征。 首先,和谐论美学在阐明美的本质、提出美的定义这个当代美学家最关心的问题上,做出了方法论层面上的意味深长的突破。阐明“美的本质”是几乎所有美学理论家最大的愿望,于是,每个美学家都试图一劳永逸地给出自己关于“美”的永恒不变的定义。然而,这场中外无数美学家为之付出无数努力的学术角逐,却几乎从来没有呈现出成功者的身影。许多美学家都做出了在某个方面切合于某一部分人类审美活动与审美感受的定义,然而这样一些定义总是面临着更丰富的审美事实的挑战。正是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和谐论美学试图通过方法论层面上的突破,为解决美的本质问题提出一条全新的思路,那就是从人类审美活动的历史发展过程来为美下定义,通过对人类审美活动历史的考察,以发展的、运动的视野来总结人类审美体验的历史变迁与审美活动史,把美与审美界定为一个历史现象而不是超历史现象,因之也充分肯定了人类审美感受与审美活动的历史丰富性。 因此,和谐论美学是一种具有特殊的历史主义意味的美学观,对美学史与人类艺术史的独特理解是这一理论的基础。和谐论美学通过它对美学史的特殊把握指出,美必须历史地定义。换言之,如果说美是一种人类价值,那么同时也必须看到,美并不是一种超历史的、凝固不移的价值,它总是要随着历史的演进,随着人类关于经济、政治、文化乃至所有领域的追求而演进,而一部美学史正是一部人类审美感受与趣味演变的历史,只有从历史的角度,从人类审美趣味史的角度考察,才有可能把握“美”的本质。而正是因为和谐论美学将美视为一个历史的、运动发展的概念,将古代“美”向近代“崇高”的历史转换视为美学史与人类艺术史的必然逻辑进程,它一方面超越了经典美学试图从美的对象中寻找古今中外美的事物中所存在的共同规律的尝试,深刻指出每个时代都有符合该时代特定时代精神的不同的美,而每个时代人们的审美趣味都必然是历史性与时代性的结合,反过来也说明了长期以来那种寻找抽象的、超历史的美的努力,必然遭遇挫折的原因。当然,在和谐论美学看来,不同时代人类审美趣味领域出现的变化不是随机的、无规的,它们总是在最本质的层面体现出某种逻辑与规律性。而这种本质与规律性,完全可以通过人类艺术发展史来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因此,它也就在另一方面超越了经典美学一直为之困惑的追求永恒的美却面临不断变化的艺术创造这一悖论,使得美与艺术的关系得到了更充分的阐明,在理论上解决了一直存在于美学理论中的美与艺术之间的矛盾,把美学与人类的审美活动及审美感受,和整部人类艺术创造史紧密地结合为一体。 在历史地把握“美”的本质这一方法论特色上,和谐论美学与同时代影响更大的实践论美学既有相同之处,又有明显区别。与和谐论美学一样,实践论美学也认为必须把美的本质放到人类审美活动史中加以考察,也不同意将美的本质看作是一种永恒不变的、对象性的物质属性的美学观;但是,两者相比,实践论美学偏重于揭示人类美感经验存在一个历史的“积淀”过程,注意到每个人即时的、具体的审美感受,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整部人类审美史的产物,都浓缩了整部人类文明史与美学史这一特点,尤其是更能够解释各不同民族与不同文化圈在审美偏好上的特殊性;而和谐论美学则更注重于揭示在整部人类文明史与美学史中呈现出的审美活动与审美感受的宏观规律,揭示人类作为一个文明意义上的整体,在审美活动中呈现出的普遍性。 其次,美学研究总是会涉及到如何界定美的本质这个基本问题,和谐论美学在本体论层面上,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条新的思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