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美学:世纪之交的美学新方向(笔谈)

作者简介:
潘知常,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封孝伦,贵州省教委副主任、教授 刘成纪,郑州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颜翔林,复旦大学哲学系博士后、副教授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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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主客关系与美学问题

      自1985年发表《美学何处去》迄今,我一直在自己的论著、论文中反复强调,我们的美学研究的最大失误,就在于固执地坚持从主客关系的角度出发去思考美学问题,不论是反映论美学,还是实践论美学,都是如此。结果,尽管我们也可以在某些方面获得若干成果(例如朱光潜先生在美学基本理论方面的探索),并且形成种种不同看法,但是就全局而论,却都误入共同的歧途,以致越是努力就距离我们的最初目标越是遥远。换言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的美学研究都走在一条错误的道路上,这样,尽管我们在美学领域中一直用力最勤,但是却偏偏收获甚少。因此,要走出美学的困境,除了抛弃传统的美学道路,转而走上全新的美学道路,也实在别无良策。

      不言而喻,生命美学就正走在这全新的美学道路之上。

      在生命美学看来,过去的美学研究都从主客关系出发来提出、把握所有的美学问题,例如,把美学问题归结为美的本质是什么与人是否能够以及如何认识美的本质。然而,实际上在这当中并没有什么真正的美学问题。因为,由此出发,其根本追求必然是:透过现象看本质。这样,就只能导致对于绝对真理以及与之相应的符合论的追求,美学之为美学,就无非是对于审美活动如何成为关于事物的共同本质的准知识(在中国,这叫做形象思维)这一莫须有问题的考察。而且,由于在主客关系中一切都总是彼此外在、相互限制,因此最终也无法达到自由(最多只能达到那种被曲解了的作为人之为人的一种属性的自由,或者那种把握必然的自由),也更没有什么美可言。

      何况,从主客关系出发的美学研究还与中国美学传统与西方自康德以来的所有美学努力背道而驰。中国美学传统区别于西方美学传统的关键,就在于后者从主客关系出发去研究美学,而前者却从超主客关系出发去研究美学,这已经是公认的事实。而从西方来看,康德追问的所谓“主观的普遍必然性”,是西方美学传统的一次真正的转折(所以黑格尔说:康德说出了关于美的第一句合理的话)。在此基础上,叔本华提出的“表象”、胡塞尔提出的“现象”,则开始从透过现象看本质转向了在现象之中看本质、现象就是本质。本质而又可以被直观,这,就是胡塞尔所要竭力说明的美学难题。当然,这也是他的失误所在。事实上,二元对立只是在认识论中存在,在本体论中它根本就不存在。意识到这一点,正是海德格尔的历史贡献。于是,西方现、当代美学开始尝试从超主客关系出发去提出、把握所有的美学问题。由此,真正的美学问题也得以应运而生。遗憾的是,无论是中国美学传统的贡献,还是西方自康德以来的探索,我们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竟然一无所知(在这方面,王国维以及在阐发中国美学时的宗白华堪称独具慧眼,尽管还缺乏一种深刻的自觉)。

      生命美学的出现则意味着一个全新的开始。

      生命美学强调从超主客关系出发去提出、把握所有的美学问题。在它看来,只有超主客关系中的美学问题才是真正的美学问题(它们不再是知识论的而是存在论的)。在超主客关系中,本质并不存在(因此也无须加以直观),存在的只是现象,或者,只是互相联系、彼此补充的现象。当然,现象世界也有待超越,不过,这超越并非超越到现象世界背后的永恒不变的本体世界,而是从在场的现象世界超越到不在场的现象世界。因此,现象世界根本就无处(本质)立足——德里达称之为“无底的深渊”、中国禅宗称之为“桶底脱”,而只能绵延于无穷无尽(不同的系统质)之中。因此,越是深刻、丰富地显现了无穷意味(系统质),就越是美的。也正是因此,追求真理就转而成为追求道理,符合论也就转而成为显现论。因为只有在显现的道理中才有美可言,而且意味无穷。换言之,任何一个对象都又是现象世界的普遍联系之网中的一个网结、一个交点(不妨联想中国美学中那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空”)。所谓审美活动,无非就是通过超主客关系中的体验把其中的无穷意味显现出来而已(所以中国美学才如此强调所谓宇宙意识)。与此相关,既然审美活动只是超主客关系中的体验(活生生的东西只能是在体验中形成的东西,是“不可说”的),那么它就不再归属于认识活动(不再受任何限制),而被归属于最为自由、最为根本的生命活动;同样,既然从主客关系转向超主客关系,自由也就不再是人的一种属性,而就是人之为人本身。正是自由才使人成之为人,也正是自由才显现出系统质意义上的生命、意味无穷的生命,显现出美。

      进而言之,生命美学强调的是超主客关系中所形成的自由的超越性。在生命美学看来,这自由不再是什么对于必然性的把握,而只能是对于必然性的超越(生命的自由表现)。也因此,生命美学把人生的意义规定为自由,然后进而把自由的内涵规定为选择。这自由的选择意味着:从无限而不是从有限、从超越而不是从必然、从未来而不是从过去的角度来规定人、阐释人。它在一般、普遍、统一、本质、整体之外,为人之为人敞开无数扇自由之门、打通无数条自由之路(展现出无限的可能性)。它不再指向一个已知的单一未来,而是指向多元的开放、无穷的瞬间超越(每个瞬间都是独一无二的,而且无法重复)。也因此,人之为人,就永远不是什么抽象之物,也永远不是“什么”,而是要成为“什么”,永远不是其所是,而是是其所不是。而且,既然不再有任何的永恒之物,那么,那个作为历史上的唯一一人、空间上的唯一一点、时间上的唯一一瞬而又作为现象世界的普遍联系之网中的一个网结、一个交点的自我,就成为唯一真实的存在。不难看出,从最为根本的意义上说,这自我的自由的选择,无疑就是审美活动本身。由此,我们可以把在超主客关系中所形成的美学问题规定为: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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