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文化世界,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去对待,但我最感兴趣的还是如何从美学的角度来审视。我们需要各种各样的文化研究,我更希望走向文化美学。 ●文化之美是人所创造的美,不同于天然之美。但劳动创造出来的,也并非必美。如果人能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人类就能创造出美。人间的文化创造,怎样才能符合美的规律,这是文化美学必须回答的首要问题。进一层,人间的文化创造,并不只是仅为满足审美需要而展开的,很可能首先是为满足实用需要,甚至可能把交换需要放在首位。这样,文化产品的实用价值、交换价值、审美价值应是什么结构关系,这也是文化美学必须回答的问题。还有,对文化的审美,和自然审美、艺术审美是怎样的关系,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这涉及更为复杂的审美标准、审美理想等,亦应是文化美学不能回避的问题。 ●无疑,文化美学首先应关注当代审美文化。但当代审美文化并不只限于大众文化,高雅文化当亦在其列。文化美学可以通过对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的研究,探索当代文化如何走雅俗共赏之路。不只是当代审美文化,就是非审美文化也应列入文化美学的视野。艺术文化之外,政治文化、道德文化、科技文化、教育文化等也应得到文化美学的关注,从美学上加以审视、评析。 也许仅只是我的一种直觉印象。我感到,文艺学或艺术学在近几年正在向两个方向发展:音乐、舞蹈、美术、戏剧、影视等的研究越来越趋向门类专门化,音乐美学、舞蹈美学、戏剧美学等越来越深入探索不同艺术独具的艺术奥秘,各自遵循的“自律”。但是,对文学的研究,却越来越趋同于文化普适化,把文学与整个文化融合起来,逐渐向文化研究转移。 本来,多年前就知道西方当代美学早已出现向文化研究转移的趋向,没有想到,这种趋势很快在我们这里也出现了。 有朋自远方来,畅谈之后更加深了我的这种印象。多年不见的香港中文大学美学教授王建元博士前不久来访,他的一番宏论使我越发感到,我们这个时代的变化真是太快。这位在台湾曾以研究“雄浑”、“崇高”著名的美学博士,坦率告诉我,他现在不研究抽象的美学问题了,已经转向文化研究,关注很具体的文化现象,如:西方文化如何影响香港文化,香港如何应对迪斯尼落户,等等。 当然也有不同声音。就在香港同一学校的美学教授刘昌元博士就不以为然。在最近一次美学的国际研讨会上,他宣读一篇长长的美学论文,还是探讨美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他对我说:美学自身的基本问题,不能由文化研究所替代。他还将继续作美学沉思,不想转移。他对美学的执着,令人敬佩。 我却觉得,美学、文艺学的这两种发展趋势,相反却又相成。自上而下,由下而上,应可互补,关键是如何将两者结合起来,促成新的整合。 我向来十分敬重哲学美学,但我不满足于仅对审美作哲学结论,而希望美学能解释人类具体的审美和创美。艺术创造和艺术审美,乃是人类审美现象中的一种独特形态,和自然审美、文化审美相比,有其独特的性质和规律。因此,在八十年代初,我热切期盼发展文艺美学或艺术美学,创办《文艺美学丛刊》,和叶朗、江溶倡编《北京大学文艺美学丛书》,参与王朝闻主编的《艺术美学丛书》。如今,文艺美学的发展成了文艺学中的一个学科,绘画美学、音乐美学、电影美学等也都在向更纵深的层次发展。我想,文艺美学或艺术美学还应有新的发展。 但是,文艺美学或艺术美学并不要也不能代替哲学美学。审美学的领域广阔得很,它至少应对这两类审美现象作出理论概括:一是对自然的审美,二是对文化的审美。艺术创造和艺术审美,只是文化现象的一种。 大自然为人类带来了连绵不尽的美感。我们赞叹大自然之美,鬼斧神工,自然天成,不由人力所致,具有独特的魅力。随着人类实践领域的扩展,人在大自然中越来越多地发现天然之美;但伴之而来的自然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天然之美也越来越显得珍贵。中国传统美学对天然之美情有独钟,对自然审美有许多真切的体会和精辟的描绘。但对自然如何审美和自然本身怎么会美究竟不是同一回事。对自然本身之美至今尚未有一个合理的符合实际的解释。物种自然属性说,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说,都不能令人满意。还是马克思的价值论可以把我们引向对自然美的更合理的解释,似应大有可为,且可发展为一门新的学科:生态美学。前两年,我在主编《人与自然》丛书时,就期盼“生态美学”的早日出现。 但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已不可能完全回归自然。我们每个人都已不可能脱离人自己创造出来的文化世界。作为主体的人,在和作为客体的自然不断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自然不断在人化;人和人的相互作用的发展,使主体间的关系更为复杂多样;个体自我本身和周围环境的相互影响,使得个体世界也越来越丰富复杂。物和物,人和物,人和人的相互作用都在影响着个体世界。 我们可以把文化区分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但任何文化都是处于一定人文关系中的人的活动的结果,是人化的产物。对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文化世界,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对待,但我最感兴趣的还是如何从美学的角度来审视。我们需要各种各样的文化研究,我更希望走向文化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