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936(2001)01-0061-07 毛泽东的个性观是其人生哲学的有机组成部份,在他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学说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毛泽东不仅从理论上阐述过他的个性思想,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也不愧为一位具有鲜明个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急需培养大批有个性的理论家、实干家,因此,研究和宣传毛泽东独具特色的无产阶级个性观,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于“个性”,毛泽东从未直接明确地以定义的形式作过界定。然而,仔细研究毛泽东对人性、人格、自我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等与个性相关的问题论述时,便不难发现毛泽东的个性观极具深邃、丰富的内涵。且由此可以发现他的个性观是如何伴随着他世界观的形成、变化和发展,而逐渐成熟,并升华到更加完整、更加科学的高度的基本轨迹。 毛泽东的个性观萌发于他早期对人性、人的价值和“自我实现”的研究,转变并形成于他对中国封建专制文化教育的认识和批判之中,成熟于他倾毕生精力领导中华民族走向独立、富强之路的整个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活动中。 一、青年毛泽东对个性解放的呐喊 “五四”前后,时代的大潮把西方文化卷到了人们面前。有识之士面临着文化吸收、选择和创造的机会。青年毛泽东在杨昌济、陈独秀、李大钊等人的影响下,对人的个性解放,对关系到中国命运的大事产生了极大兴趣。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朋友和我只乐于谈论大事——人的性质,人类社会的性质,中国的性质、世界、宇宙!”(注:《毛泽东一九三六年同斯诺的谈话》,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毛泽东早期关于人的性质的看法,一方面受到康德人性观点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到中国传统的人是气的“聚散”观点的影响,因此,基本上持自然本性和精神本性的二元论观点。他在读泡尔生《伦理学原理》的批语中写到,我认为:人是肉体与灵魂或精神与物质的结合,“一人生死之言,本精神不灭,物质不灭为基础”(注:毛泽东:《“伦理学原理”批语》)。人是自然的产物,具有一种自然的本性或自然的冲动,“食欲所以善生存,性欲所以善发达,皆赖于自然之冲动”,“成全其人格之源,即此书所谓自然之冲动”(注:毛泽东:《“伦理学原理”批语》)。但人与动物有本质的区别,即在于“人者,有理性的动物也”,“夫知识则诚可贵矣,人之所以异于动物者此耳”(注:毛泽东:《体育之研究》)。所以人应当“文明其精神”,注重精神修养,必须“立一理想,此后一言一行皆期合此理想”,达到一种使“精神之我”扩充为“宇宙一大我”。(注:毛泽东:《讲堂录》)进而,毛泽东又通过研究个人与封建社会的关系引申出了他关于人的价值和个性解放的观点。 关于个人与国家社会的关系,毛泽东认为,有生命的个人即自然人先于国民即社会人,个人一旦组成国家社会之后,就必须位于国家社会中方能生存,“国家社会之组织既成,各人位于其中不可离解”(注:毛泽东:《“伦理学原理”批语》)。但是,由于青年毛泽东正处于“五四”前后反传统、反封建、反强权的时代氛围之中,加之他对中国封建专制文化压制人性、蔑视人的价值的现实极端厌恶,认为中国几千年来不是个性多了,而是个性太少。因此,就旧中国个性与群体、个体与国家社会的关系而言,他更重视强调个人的价值和人的个性解放。他在《批语》中说:“个人有无上之价值,有百般之价值……无个人(或个体)则无宇宙,故谓个人价值大于宇宙之价值”(注:毛泽东:《“伦理学原理”批语》)。是否尊重个人的价值,有利于个性的解放,理所当然也就成了青年毛泽东衡量国家社会是否合理、有无存在意义的价值尺度。何谓个人价值呢?毛泽东直接了当地指出,个人价值即在于“实现自我者,即充分发达吾身体及精神之能力至最高之谓”(注:毛泽东:《“伦理学原理”批语》)。“古今之孝子、烈妇、忠臣、侠友、殉情者、爱国者、爱世界者、爱主义者,皆所以利自己之精神也”(注:毛泽东:《“伦理学原理”批语》),就是为了充分表现自己的崇高人格价值。于是毛泽东直言不讳地说,这就是我提倡的有别于那种只讲满足个人私欲、不顾他人死活的庸俗的狭隘的个人主义的“精神之个人主义”。因此,“凡有压抑个人,违背个性者罪莫大矣。故吾国之三纲在所必去,而教会、资本家、君主国四者,同为天下之恶魔也”(注:毛泽东:《“伦理学原理”批语》)。在这里毛泽东首次使用“个性”这个概念表达了他反对封建统治、君主专制和资本主义,呼唤个性解放的强烈革命愿望。 1919年7月21日毛泽东发表《健学会成立及进行》一文,再次使用了“个性”一词,表达了他反对封建专制的决心。他认为西方“现代学术的发展,大半为个人独到所创获。最重要的是‘我’,是‘个性’,和中国的习惯,非死人不加议论,著述不引今人言论,恰成一反比例”(注:毛泽东:《健学会之成立及进行》)。中国封建社会的所谓“‘师严而后道尊’、‘师说’、‘道统’、‘宗派’,都是害了‘独断态度’的大病”(注:毛泽东:《健学会之成立及进行》)。“皇帝当家的时候,是不准我们练习能力的。”(注:毛泽东:《民众的大联合》)当今社会统治者的“政治、学术、社会,等等,都是不准我们有思想,有组织,有练习的”(注:毛泽东:《民众的大联合》)。这无疑是在扼杀人性,箝制人民的自由和人的个性发展。于是他大声疾呼“著书之时,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未来者,振笔疾书”(注:毛泽东:《“伦理学原理”批语》),“当今之世,宜有大气量人,从哲学伦理学入手,‘改造哲学、改造伦理学,根本上变换全国之思想’”(注:毛泽东:《“伦理学原理”批语》),打碎封建社会强加于人民头上的精神枷锁。“古今真确之学理,伟大之事业,就是由这种被加着狂妄名号的狂人所发明创造的。”(注:毛泽东:《“伦理学原理”批语》)这就是“吾人须以实践至善的义务”。(注:毛泽东:《致黎锦熙信》(19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