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账项”追审法追审法,就是对部门单位经济活动中已发生的收支而未在财务大账上记载或反映的部分进行追查的一种审计方法。实践中在对“未达账项”的审计中发现,有些企业利用“未达账项”这一会计核算内容,掩盖其违法违纪真相,使之成为一个隐形的“黑洞”,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利用“未达账项”,弄虚作假,随意调节盈亏。某企业1998年度因经济效益不佳,出现亏损,承包人为使账面不反映亏损,便绞尽脑汁,暗示会计人员采取所谓“技术处理”,将当年16258万元的银行存款凭证和相关的费用单据压到次年入账,以此虚增盈利16258万元。 二是利用“未达账项”,体外循环,非法牟取暴利。 1997年,某公司因管理不善,多头开户,又不及时与银行对账,加上少数人玩弄瞒天过海、移花接木之术,利用公司在有关部门开设的账户,从事账外经营活动。供销员马某采取占有公款,账外循环的手段,长达近三年不向财务部门报账,致使“未达账项”金额达270余万元,非法牟利40多万元。 三是利用“未达账项”,釜底抽薪,暗窃现金。 四是利用“未达账项”,一石三鸟,贪污挪用公款。某单位财务科长胡某,在1997年至1999年期间,利用银行“未达账项”贪污、侵占、挪用单位资金95万元,擅自将单位300万元资金转借给个体户搞经营,造成160万元资金被骗。 “在建工程”专查法 “在建工程”专查法,就是对企业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账户进行专项查核的审计方法。在实际中,有些企业将“在建工程”等账户作为违纪和不正常支出的“防空洞”,具体表现形式:一是乱列支出,二是少提折旧,三是多计财务费用。 “逻辑推理”分析法 “逻辑推理”分析法就是在审计中运用逻辑学原理,对审计事项和内容进行案例分析、判断推理,从而发现违纪违规经济犯罪线索的一种审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