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计中,审计人员常常把查出的“账外账”与“小金库”问题相混淆,认为“账外账”即“小金库”。虽然在财经法规中找不到对“账外账”含义的解释,但笔者认为:“账外账”与“小金库”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应当严格区分。 “账外账”与“小金库”的共同点是: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 不同点有以下几点:: 1国家或单位的收入虽然未纳入单位财务会计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但“账外账”的收支业务多数人知道,不是私存私放,而且账簿记录清楚、规范;“小金库”最突出的特点是私存私放,其表现形式是收支业务只有少数人掌握,收入具体数额不清楚,开支多数以“条条”代账,有的即使有账也是“本本”账,杂乱无章,不规范。 2“账外账”对应计纳税收的收入能够计纳税收(尽管不真实),并能如实将账簿提供给有关部门检查;“小金库”则对应计纳税收的收入不计纳,也不如实向检查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千方百计隐瞒收支的真相。 3“账外账”资金的用途涉及面广,有用于职工个人利益的,如额外发放职工奖金、补贴等;也有用于公用经费(不便于在财务会计账内公开反映的事项)支出的。“小金库”的资金用途一般只限于少数人利益的开支和吃喝送礼,完全体现在“私”上。 正确区分“账外账”与“小金库”的性质,不但能充分体现审计的客观公正性,而且有助于审计处理、处罚,体现审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