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贷款收息、存款付息方面着手审计商业银行利润的真实性。贷款收息、存款付息,不仅是商业银行会计结算两大最基本的业务工作,也是影响商业银行利润最重要的项目。它们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种类众多,结算频繁。为完成利润指标,商业银行往往在收息付息上动脑筋,隐瞒亏损。审计中我们发现,有的银行违反同业存放按实际收到的利息确认收入的规定,改按权责发生制计提利息收入,用以隐瞒拆放、拆借给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的逾期沉淀资金利息损失。如某银行1999年将拆放、拆借给外地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的本金6950万元,在三年未收回利息,本金收回存在风险的情况下,按权责发生制计提利息收入9235万元,虚增了“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有的银行以贷收息,虚增利润,隐瞒呆滞贷款利息损失。如某银行1999年对一年以上的未收息贷款户发放贷款,通过贷款扣回利息80957万元。还有的银行少提存款利息,少列支当期成本,隐瞒亏损。如某银行按1999年底存款平均余额及同年12月31日平均利率框算,少提存款利息476541万元。我们从贷款收息、存款付息方面着手,进行利润真实性审计,行之有效地查处了企业虚增利润,隐瞒亏损的问题。 二、从核实债权着手审计商业银行利润的真实性。一些商业银行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中打埋伏,隐瞒亏损。审计中我们发现,有的银行将对外投资损失不计入投资损益账户,挂在往来账上。如某银行1994年账外贷款投资新建星级酒店,因遇房地产降温,资金不足而停工。1999年支付投资项目贷款利息、差旅费、审计费等共计134374万元,未进“投资损益”,挂在往来账上。有的将非常损失不列营业外支出,长期挂在往来账上。如某银行1997年被法院判决强行扣划金融诈骗案件款46655万元,借口财政部门未批准进损益,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中,未列“营业外支出”。某股份制银行将以前年度“待处理损失”2万元,借口税务部门未批准进损益,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账上,未转“营业外支出”。还有的将正常费用不列营业支出,挂在往来账上。某银行1999年支付稽核人员工资4万元,支付另一银行透支户利息1615万元,挂在“其他应收款”账上,未列“业务及管理费用”、“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因此,细心核实企业债权的真实性,能有效查处企业利用往来科目隐瞒亏损的问题。 三、从检查“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益”和“待摊费用”着手审计商业银行利润的真实性。有的企业在“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益”和“待摊费用”上做文章,隐瞒亏损。从我们审计的情况看,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将固定资产修理费等计入固定资产,少列“业务及管理费用”。如某银行1999年将汽车修理费87万元,全部计入了固定资产,因而少列“业务及管理费用”86万元。二是少提甚至不提固定资产折旧。如某银行1999年对部分固定资产未提折旧,少列支“业务及管理费用”1588万元。三是将非常损失和正常费用不列营业外支出和营业支出,挂在“待处理财产损失”、“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账上。如某银行1998年经法院判决,支付某保险公司赔款和诉讼费10199万元,在“待处理财产损失”中挂账,未转入“业务及管理费用”。某银行1997年至1998年占用另一银行资金应付利息12139万元,支付安全防卫费等3848万元,未列“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业务及管理费用”,挂在“待摊费用”账上。某银行1999年应摊销营业房租金、装修费等“递延资产”12139万元,因亏损未摊入“业务及管理费用”。 四、从审查对外投资和企业风险防范基金着手审计商业银行利润的真实性。有的企业在对外投资和企业风险防范基金中想办法,隐瞒亏损。审计中我们发现;有的银行多计投资利息,虚增投资收益。如某银行1999年多计国家债券投资利息254322万元,虚增了“投资收益”。某银行1994年通过所属支行,从某信用社拆借1653681万元,投资海南兴建多功能大酒店,因房地产市场萎缩、后续资金不到位等原因,酒店在完成外墙装修后被迫停工。1998、1999年该行调剂资金给拆借支行偿还某信用社拆借资金。为隐瞒亏损,指使所属支行按同业存放提取利息,虚构债权,虚增收入164453万元。有的银行少提甚至不提贷款呆账准备、坏账准备等。如某银行1999年按贷款年初余额计提贷款呆账准备,未按年末贷款余额计提,少提“贷款呆账准备”46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