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层次,是在一线会计核算全过程中融入具有相互牵制相互制约作用的制度,建立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1会计人员处理业务必须事前建立授权分责的记录,可明确规定各级人员处理某些事务的权限,未经授权不得办理,同时明确会计人员应承担的责任。2对一般业务或直接接触客户的业务,均要经过复核,重要业务必须实行双签有效的“四眼原则”,禁止一个人独立处理业务的全过程。3对于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某些职务如果由一名员工担任,既可以弄虚作假,又能够掩盖其错弊行为的那些职务。会计部门的重要岗位如联行印章、密押、压数机、票证的保管方面,钱、账的管理方面要实行职务分离,由不同的会计人员分别担任,互相牵制。对临时代班的要予以重视,作合理安排,防止重叠。 第二个层次,是设立事后监督,对会计部门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事后监督可以在会计部门内设成一个具有相应职务的专业岗位,要配备业务素质全面、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人员担任此职。事后监督员必须及时对已经发生的全部会计业务进行监督,特别是要审查凭证账簿的真实性,做好检查记录。对监督的过程和结果以及反馈要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第三个层次是以现有的稽核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为基础,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最后控制,建立有效的以“查”为主的监控防线。由于稽核监察部门相对会计部门地位超脱,不参与直接业务活动,它对观察、分析、判断会计业务比较客观公正,能够发现业务、财会部门不能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揭示会计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可通过内部常规稽核、离岗审计、强行休假、落实举报等方法和手段,对各项会计业务全面实施独立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