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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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山西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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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0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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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考核目标不科学不规范。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考核体系,不少单位仅限于生产、经营几项指标的考核,明显地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而缺少对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创优产品、人才开发、企业管理目标和职工福利目标的制订和考核。

      2、目标责任状的各项指标大多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和较详细的测算。部门领导不顾下属企业主客观条件,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掌握市场信息,指标值定得不合理,标准不一、人为因素掺杂。年终目标责任审计时,使审计考核工作左右为难。

      3、事权不统一。目标责任审计理所当然地应由内审机构为主,同时也应吸收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组成统一的审计组进行考核,但实践中,因部门各职能处室都有自己的考核指标。到年终,计划、生产、财务、企管、销售等处室都要从中插手,派员下去或检查或考核,各搞各的,互不协调,不但使下属企业疲于应付,而且与审计考核发生冲突,给目标责任审计考核造成困难,使下属单位不知所措。

      4、时间仓促,审计考核难以深入。笔者了解到某所在部门有30多个企业,分布于全省各地,即使组织五至六个考核组,每个组负责4~6个企业,每个企业审计7天,最少也需40天才能完成,各企业一般在1月10日左右才能做出决算报表,对各单位的指标考核工作要延续到2月下旬,整理资料,写出审计报告,至少要到3月,时间拖得长,审计也较粗略,很难把企业的真实情况搞清。

      5、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交后,目标责任兑现迟,不能落实。不少企业领导,主要是下属单位目标责任人,在审计考核时强调各种困难,提各种完不成目标的理由,使审计的结论无法落实。尤其在奖惩上,往往很难兑现,奖励尚可,处罚则是象征的或者干脆不处罚,造成下属企业相互攀比。给今后的工作带来困难,最终使目标责任审计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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