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工作重点应在于规范审计业务 原因在于: 第一,从宏观上看,现实的经济形势既乐观又严峻,各项改革工作进入攻坚阶段,迫切需要注册会计师提供大量的、规范的中介鉴证服务工作;随着事务所“脱钩改制”的完成,历史遗留问题的时滞性应予以充分考虑;当前会计市场的核心问题仍旧是造假,要高度重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审计业务”。 第二,从微观上看,近年来我国接连发生了“红光实业”等几起涉及CPA的诉讼案,导致社会公众对CPA的公正性、独立性产生了极大的怀疑。加之有的CPA人员本身责任意识淡薄、不规范执业,更加大了社会对CPA人员及其业务的不信任。追求盈利是经济主体的必然选择,但在事务所“根基未稳”的前提下,追求业务范围的扩展并非理智的选择。 看来,扩展业务并非“当务之急”,相反,“加强审计”恰恰是当前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它关系到经济、金融秩序能否健康运行,关系到会计师事务所“安身立命”之本。因此,在普遍意义上,当前工作应重在“质”的改善,而非“量”的扩张。二、扩展业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性的影响根据职业专业化这一概念,审计必须成为单独的职业。为此,从事务所业务设置和国家宏观管理的角度,为了避免其与独立性的冲突,可行的解决办法应是将管理咨询和审计服务分离出来。具体来说: 1在事务所内部设立两大独立部门,分别从事审计和管理咨询。 2将事务所内这两大独立部门分别独立出去,成为两个事务所,分别从事不同业务。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在短期内政府没有干预的情况下,有条件扩展业务的可“业务分设”;长期来看,还应考虑政府干预的情况,进行“理性选择”。 三、不能盲目走规模发展的道路 首先,应对“五大”的规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五大”的不断扩大规模、不断进行业务结构和组织结构的调整是有其前提的。一是为了满足服务对象的多国化及业务的复杂化;二是为了在同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三是为了满足向跨国公司提供全球性专业服务的需要。可见,“五大”的经营是以“国际市场”为导向的。在我国市场经济不健全的情况下,事务所主要还是面向“国内市场”。这种细分市场的差距使得事务所在一定程度上不具有“规模”可比性。因此也很难推论:在现阶段,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国内市场”上走扩大规模之路。 其次,“规模经济”是基于一些“前提”性认识基础上的:一是规模的扩大不只意味着机构的扩大,而是指产出增加的比例大于投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靠人员素质的培养,仅仅依靠机构的扩大是不能保证有能力扩展服务范围的。二是规模的扩大并不一定使得平均成本降低,准确地说这种关系是不确定的。平均成本是否降低取决于分摊成本的重要性以及管理水平的提高程度。三是规模的扩大不绝对意味着竞争能力的提高。这依赖于对自身平均成本与市场可能容纳的产量(需求)的综合认识。理性经济单位的决策是效益最大化,非单纯追求成本的降低,而效益一定程度上受市场需求的影响。当前,由于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现代企业制度仍未建立健全,使得对管理咨询的需求相对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事务所沿着规模之路走的太急,很可能会延续“僧多粥少”的局面,这反而是不经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