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机制 我个人所在的事务所实行的是合伙人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会计师负责制,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伙所一切重大事项,如合伙所章程修改、合伙人增减、事务所合并、分立、解散、规章制度颁布与修改等事项;正副主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行使执行权力,充分拥有人、财、物管理权,建立以合伙人为核心的行政管理系统,政令畅通。 二、风险控制 应该采取以下三条措施控制执业风险:(1)合伙人精诚团结,着眼长远利益,以质量与信誉高于一切的立场承接业务、出具业务报告,过好“金钱”关。(2)建立与完善执业操作规范和工作底稿稽核制度,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与后续教育工作,提高执业人员技术水平,倡导诚实品质,树立风险意识,增强从业人员凝聚力,全所上下同心同德塑造质量第一、优质服务的品牌。(3)建立合伙人否决制。业务报告是否出具以及如何出具,最终必须由合伙人决定。 三、管理制度化 譬如,制定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制定执业操作规范;制定劳动人事制度;制定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四、队伍建设 人才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最大财富。事务所要稳步发展,就必须拥有一支良好的稳定的执业队伍。 五、发展定位 合伙人必须客观分析当地会计市场需求状况,合伙人必须结合本所实际,扬长避短,从主要执业范围、客户对象、队伍结构与规模等方面确定合伙所的发展目标,以便合伙所明确主攻方向,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用在刀口上。切忌脱离实际,切忌定位“万能所”、规模越大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