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在对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行监督时,肩负着三个方面的职责:①财务报告职责。包括主持有关外部审计的事务,选择独立审计师,讨论外部审计的范围、程序和计划,评价独立审计师的能力,督察审计结果;检查公司所有重要的会计政策,对重大的变动和其他有疑问之处加以报告;先行检查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表和董事会报告。②公司治理职责。即保证公司有效地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商业道德、保持有效的控制以揭示利益冲突和差错。③公司控制职责。即通过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检查关键的财务风险及经营风险领域、内部控制制度。涉及的工作有:检查内部审计计划范围、评价内部审计人员技能、决定内部审计财务预算、监督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关于内部控制方面建议的制度等。 二、建立审计委员会的现实性 首先,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可以弥补董事会的“职能缺陷”。我国国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中,董事会主要是为了满足法规要求而虚置的,缺乏正规的制度安排,不能真正履行其在受托责任关系中的基本职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建立,正是符合董事会职能要求的制度安排。其次,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可以增强对“内部人控制”的控制。再次,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可以帮助董事们履行其在财务报告方面的责任,增强社会公众对公开财务信息的信心。最后,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也可以改变内部审计部门地位低下的现状,增强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提高其工作质量,极大限度地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三、构建审计委员会的设想 1组织机构。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代表董事会管理公司的内部审计。审计委员会通常由3~5名非执行董事组成,也可另聘社会上的专业人士参加,以提高其专业工作水平。这种模式能够使内部审计独立于管理当局,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都需接受审计,审计委员会成员直接向委员会报告工作,从而大大提高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业务素质。审计委员会成员应该具有担任重要部门经理、律师、会计师等方面的经历,普遍接受过财务、会计、审计、银行、证券等方面知识的系统教育,而且,要具备审计人员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所有者的利益,保证所在公司公布的财务信息和业务信息充分可靠,并在不侵犯管理者权力、不参与公司管理决策的情况下,对管理当局的经营业绩做出客观、独立、公正、不偏不倚的评价。 3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师的关系。内部审计师直接受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审计报告直接提交委员会,既能保证其在企业内部的独立性,又能保证其建议的有效执行。因此,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和评价内部审计活动时,必须协调好与内部审计师的关系,以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资源优势。 4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的关系。审计委员会在协调与外部审计师的关系时,必须做到:①复核外部审计师的聘用和报酬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②与外部审计师一起评价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和有效性。③与外部审计师一起研究哪些财务政策和准则比较适合于本企业采用。④与外部审计师一起审计以下事项:将发表的中期财务报表;将提交董事会的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所有与年度财务报告有关的重大事宜;任何将由董事会与外部审计师发出的关于收购、合并、投资和融资的文件和财务报表等。⑤与外部审计师一起考虑以下事宜:董事会未来的计划和策略;外部审计师在本企业的工作计划和审计程序;外部审计师和内部审计部门的合作和沟通渠道,以及外部审计师将会依赖内部审计师已完成工作的程度等。 5审计委员会的权责。为了使审计委员会具有相当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其成员一般不是担任行政工作的董事,而且任期不宜太短,3至5年较为适中。此外,审计委员会应对内部审计主管的任免有复核权力,同时也可不需经行政董事同意而直接向外部审计主管质询。鉴于审计委员会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委员会每年需要定期召开若干次会议,就其工作的有效性和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以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