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参加了某中美合资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这个企业成立四年多,就因为经营不善,发生了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天津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其破产还债。该企业的破产,不仅使中方投资225万美元、美方投资75万美元全部损失,而且使一些债权人损失惨重。除上述有抵押物的银行贷款之外,中行某支行损失771万美元(约合人民币638万元);中行某资金部损失497万元人民币;国家损失税金516万元,其中国税336万元;地税76万元;关税475万元。另外,某县电力局损失16万元等,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都造成了损失。 以上情况只是一家合资企业的破产情况,笔者从人民法院了解到,其他合资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正在一个接一个地紧张进行着。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对合资企业的审计势在必行,并且应当加大其审计力度。对合资企业的审计,是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着手: 一是对合资企业财务核算真实性的审计 企业的财务核算,包括资产、负债、损益等方面是否真实可靠,是否能够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经过定期对合资企业进行审计,肯定企业财务核算的正确方面,纠正企业财务核算的违纪违规及不足的方面。 二是对合资企业往来款项的审计 在审计企业的往来账项时,必须查清对方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经济性质、业务发生的时间、经济业务内容,其余额与对方单位核对是否一致,履行还款结账的进度情况,有无呆死账的情况,对于一些已经结清,但因无手续未能转账的,要设法补齐手续,及时转账。 三是对合资企业应交税金的审计 对合资企业审计时,必须要认真审计应交税金情况,发现偷税漏税和欠缴的,一定要按照国家的税法责令其补缴,杜绝国家税款的流失。 四是对合资企业银行借款的审计 合资企业在取得银行借款之后,其款项的用途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转移资金的情况,银行借款的运用效果如何,有无经济效益和还款能力,是否拖欠银行的利息,有无呆死账等等。这些情况必须详细审计,并向有关银行通报审计结果。有关银行也可以申请审计机关对有本行贷款的合资企业定期进行审计,以便随时掌握其经济活动情况,避免银行贷款出现呆死账,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经济损失。 五是对合资企业家底的清查审计 合资企业经过一个时期的生产经营其家底如何,必须认真清理和审计,除对账面反映的所有者权益情况以外,还应对实物进行核查。另外,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后有多少未达款项,其业务内容是什么?入账后对其家底有何影响,影响的程度如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