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失败标准就是三个“不满意” 内部审计失败的标准与理论研究上的标准差距很大,它并非指纯粹意义的业务上失败,而主要是指审计结论不实或引起争议,导致审计形象的失败。实践中,内部审计失败有三个条件:领导不满意、群众不满意、被审计人不满意且导致舆论对审计部门不利,产生较坏的负面影响。给审计失败一个较高的标准,一是有利于审计部门及审计人员在编制审计方案、组织审计、下达审计决定的时候,慎之又慎,尽可能提高审计质量;二是能够促使审计人员尽可能地主动采取措施,避免争议,有利于树立审计说一不二的权威形象。 二、审计失败的原因 1、审计结束后,或有项目突然出现,导致审计失败。 在审计过程中,如果被审单位的或有损失、坏账、担保、非正常债务等事项,财务部门不充分揭示或故意隐瞒,审计人员则较难发现。审计结束后,有时会突然暴露,或是形成债务纠纷,或是引起担保诉讼,或是造成坏账损失,若金额巨大,还会否定原审计结论,导致审计失败。 2、离任审计中,交、接双方关心的主要内容不一致,导致审计失败。 离任审计注重对任期内总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但有的单位领导人任期内总的状况是好的,完成了任期目标,而在后期效益下滑,离任时已有部分项目出现亏损或潜亏,这时审计容易作出肯定性结论。但是,接任者容易对审计结论持异议,引起争议。 3、审计覆盖面的限制,引起审计失败。 有两种情况会导致审计失败:一是没抽审到的项目,在审计结束后出现问题,对审计结论会造成较坏影响;二是已抽审单位的下级(即三级核算单位)出现问题,也会给审计结论带来较大的被动。 4、个别单位出现财务事故,会导致审计失败。 这里财务事故主要指有财务人员主办或参与的设立“小金库”、贪污、挪用、私存公款等,由于一般人对审计的理解更多地认为是对财务的监督,审计之后,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出现类似、哪怕很小的财务事故,而审计结论没有揭示,就会造成审计失败。 5、技术上的失误与疏忽,导致审计失败。由于审计人员的技术手段和业务素质的限制,甚至仅仅是因为责任心不够的缘故,也会使审计事项偏离实际,引起争端。 三、措施与对策 1、扩大审计覆盖面,增加审计工作量,增加审计力量。尤其是在离任审计中,对下属单位的抽审面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其中重点是两头,即效益较好和效益较差的;要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大的单位可用一个月乃至更长,而绝不能走马观花;在人员配备上,力求精干、高效。 2多调查,多沟通。审计工作仅仅靠查财务账是远远不够的,大量的审计事项存在于会计部门之外。要以多种形式聆听不同的声音,取得多方面的信息。 同时在审计过程中,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多沟通,纠正双方存在的分歧,使审计结果得以圆满。 3及时向本单位领导请示汇报。不能完全按审计机构的意志办事,这是内部审计特征之一。审计前,必须了解领导的意图,掌握此行的目的;审计过程中遇重大问题,必须向领导多请示;审计结果公开前必须经领导同意。 4合理把握审计时机。离任审计,要做到“二推迟”。一是推迟进点时间;二是推迟下达审计决定时间。 5抽审项目不能采取随机抽样。应重点把审计力量放在可能有较大风险的如产值较高、效益较差、内部控制较弱、人员素质较低、群众议论较多的单位。 6在审计组织结构上,建立审计委员会或审计例会制度。 7建立、完善审计回避制度和主审(组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