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小金库”手法的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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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江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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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0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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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将小金库建在外单位。如某局审计人员年初在审计一新闻单位的财务收支时,虽然查出了一些财务违纪违规行为,但没有发现小金库,可后来在核对往来账时,在外单位的账上却发现了欠该单位的一笔广告费,在此单位有,那么在彼单位会不会还有,偶然的发现触发了审计人员的联想,他们回过头来再从该单位一年的广告排单来查找广告费的收入,通过这样一查,共查出该单位私设的小金库10多个,发生额高达100多万元,设立的方法也有所翻新,不是将设立的小金库资金收回来使用,而是将该项资金就存放在该单位,需要用时,就到该单位去列支,以冲抵对方应给付的资金,这样自家的账上是丝毫看不出费用列支的情况,你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在他的账上找不出破绽来。

      二是将小金库完全控制在一两个人手中。如某金融单位通过收取贷款风险金的手法积聚了几十万元的小金库,转而便以某个人的化名存入银行,此小金库如果以正常的审计办法是查不出来的,审计人员也是通过在外单位审计时发现列支的一笔银行贷款风险金,然后通过这笔贷款风险金顺藤摸瓜查出了该单位的小金库。以上列举的仅是笔者所知的两种“小金库”的翻新手法,而在现实生活中还远不止这两种,只不过是人们尚未发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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