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平定县劳动局挪用160余万元养老金被审计查处的重大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轰动。那么这隐藏在账外的百余万元资金是如何被“挖”出来的呢?在社会保障基金专项审计中,我们在审查农行存款账户时,发现1998年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有几笔银行已支付、单位未入账的“未达账项”,其中最大的一笔为19879639元,如此大额的“未达账项”引起了我们的警觉。找来出纳员询问,出纳员说,他也不清楚,接任时就是如此。我们便试着往前追溯,发现在1996年底已有该笔“未达账项”。此时,我们第一个反应是:可能有挪用养老金的违纪行为,便决定跟踪追击。 第二天,出纳员说,此笔款项垫付后,又归回来了,由于前任出纳员未调整,便延续下来。并拿出银行对账单,指着一出一进两笔金额都是19879639元的款项让我们过目。为了解除心中的疑惑,我们要求其拿出此两笔业务发生时的记账凭证来,其记载如下: 付款时为:借:暂付款19879639元 贷:银行存款19879639元 后附原始凭证为1996年1月25日平定县劳动事业所由农行801007134户上缴财政的一笔罚没款。 收回款时:借:银行存款19879639元 贷:暂付款19879639元 后附原始凭证是1997年1月6日从建行261019账户转入农行801007134账户的。上述两笔账务均未登记入账,但金额正好顶平。也就是说财政罚得是建行261019户的款。 经询问前任出纳得知,建行261019户曾经收过养老金,但已于1997年9月销户,无存款余额了。(审计范围是1998年度账务)。劳动保险事业所不是行政执法部门,不可能有罚没收入。那么财政为什么要罚它的款呢? 经再三追问,一种说法是,建行账户是蓝印户口人员招工时预收的养老金,财政以乱收费为名义进行了处罚,是按收支相抵后的余额19879639元全额没收处理的。因当时建行户钱不够,故先从农行基金户划走,后又从建行户补入的,现该账户已经核销。 这并不能够解除我们心中的疑问,既然处理的是“余额”,为什么会钱不够呢?财政是在1996年初处理的,为什么1997年才销户呢?我们决定弄个水落石出。便当即要求审查建行261019户的账户,在来从1993年开始至1997年期间共向4300余名蓝印户口招工人员收取养老金160多万元,全部用于修建办公大楼、购置职工宿舍及办公用品等,直至1997年9月才将此账户款项支取完毕。此账户资金不仅一直在账外记录,而且人员更换时也未曾移交。至此,隐瞒、截留、挪用160余万元养老基金的重大问题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