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是在大亚湾核电站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国有大型企业。 他们主要做法是: 确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建立完善内控系统和制度 广东核电在公司成立时,就吸取国外企业管理的先进经验,专门设立了一个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的审计部。《公司章程》中规定总审计师的职责,其范围不仅限于财务审计,而涉及到各类管理审计,包括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环节。 同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和内部控制制度。构成这一系统的基础主要为三大文件:《政策手册》主要规定公司对内、对外的活动准则,公司的目标、管理模式及各所属公司、门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准则;《各级管理权限的规定》这是一项根据公司章程、经董事会批准的处理公司各项具体业务的权限规定。在这种制度下,任何被授权人员,包括总经理,想挪用公款,或是在采购方面任意指定一家承包商,都是不允许的。这是公司中最简明,最实用、最有权威的文件之一;《合同与采购手册》由于公司年预算逾5亿美元,加强采购管理十分重要。《手册》规定了公司在购买机器设备、原材料、服务及工程建造开支上的投标竞争原则,是规范公司所有重大支出的指导性规定。 围绕公司发展目标开展内部审计管理 基建期间,内审的主要任务就是抓好三大控制,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在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将审计力量集中在采购(即签订各类合同)和合同管理方。公司特别重视合同的履行,在合同未签订前,审计就已经介入,如发现有违章现象,马上向总经理汇报,或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审计内容渗透经营活动各个环节 80年代中期,大亚湾核电站的总审计师(由外方推荐)提出要对人事部工作进行审计,中方同事十分惊奇,坚决反对,而外方总审计师则大惑不解,认为这是国际惯例,人事工作好坏影响公司经济效益,为什么不能审计?后经多次沟通,大家才认识一致。原来人事工作审计主要是看机构编制是否合理,人员资格、专业结构是否适度,培训是否到位等。 目前,广东核电的专项审计主要有:财务收支审计、生产运行审计、合同采购审计、行政、后勤管理审计。另外,审计内容还包括专题调研、内部控制验证、事前评审和报告不正常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