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套班子、两块牌子”的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网络框架的设置。 “两套班子、两块牌子”———也称为总部集权型。这种模式的具体结构是:企业集团的最高决策、管理机构由各成员企业的主要领导组成董事会(或称管理委员会)。各成员企业的领导在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对集团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实施对集团的战略管理。烟台北极星钟表集团采用的就是这种组织结构。其内部审计网络框架为: 第一层次:在集团总部设置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 作为企业集团监督体系的一部分,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应该隶属于企业集团总部的监事会,而不是企业集团的董事会。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代表监事会对于集团董事会的有关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并为集团董事会作出有关决策服务;第二,制定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整体规划和政策;第三,指导基层法人企业(核心企业、骨干企业、配套企业和协作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的设立与运作;第四,协调集团内部审计监督体系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第五,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基层企业的内部审计,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 第二层次,在各基层法人企业股东大会下设立监事会,对基层法人企业董事会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同时向基层法人企业的股东大会和集团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提供报告。 第三层次,在各基层法人企业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对基层法人企业总经理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基层法人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审计报告。 第四层次,在各基层法人企业总经理下设立审计部,对其下属的分公司或事业部经理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向各位总经理和各自的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报告。 (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网络框架的设置。 “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集团决策机构与核心企业决策机构合一的组织结构。这种组织结构具体构成如下:核心企业(或集团公司)的有关职能处室就是集团本部的职能部门,核心企业的厂长(或经理)就是集团的董事长(或董事长兼总经理),集团本部仅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设置少量的、与集团业务有关的协调部门。一汽集团、二汽集团、仪征化纤集团等都采用了此种类型的组织模式。其内部审计网络框架为: 第一层次,在集团总部设置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在集团总部设置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就是在核心企业(或集团公司)的内部设置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该机构属核心企业的监事会领导。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代表监事会对于集团董事会的有关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并为集团董事会作出有关决策服务;第二,制定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整体规划和政策;第三,指导基层法人企业(骨干企业、配套企业和协作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的设立与运作;第四,协调集团内部审计监督体系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第五,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基层企业的内部审计,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第六,负责对核心企业(或集团公司)进行常规的内部审计。 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第四层次的设置方式和职能与前述基本相同。 从总体来看,上述内部审计组织网络体系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三权分离”的要求,并且体出了前面所述的内部审计组织建立的原则,应该能够适合现代企业集团的发展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