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收支反映不实,严重影响报表的真实性 一些高校财务部门,虚列支出,截留收入,造成了报表反映的不真实。如某高校以“一般设备购置费”和“房屋维修费”等名义在“教学支出”和“后勤支出”中虚列支出320多万元,再将这部分资金转入“代管款项”。又如某高校1998年少计收入232万元,多列支出3205万元,原因在于该高校1997年分别按新旧会计制度编制了两套报表,没有及时调整结果该校编制的年度报表与总账余额不符,年度会计报表严重不实。 二、科目使用不规范 高校会计制度的有些科目在使用上出现歧义,造成一些会计科目在使用上名不符实。如“代管款项”科目,有的高校在使用中将不少收入款项都列入这个科目,同时又在这一科目中直接支出,开支一些劳务费、酬金、津贴等。有的高校还将“代管款项”科目变成调节收入的蓄水池。如某高校在将其二级单位各种学费、住宿费等收入清理收归财务处时,只将其中的5%列作高校收入,其余95%列入了“代管款项”,被列入“代管款项”科目达320多万元。 三、校办企业注册资金虚假 我们在审计中发现,校办企业没有资本金或资本金不到位的现象较普遍。在某高校审计中发现,所属19家校办企业中,没有资本金的占了5家,资本金不到位的6家。这11家企业的注册登记资金应为1346万元,账面反映为885万元,实际到位3517万元,到位率仅为2613%。但这些校办企业不但通过了验资注册,还年年通过了一些部门例行的年检。 四、“账外账”问题严重 在某高校审计中发现,财务部门通过虚列劳务花名册,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等设立“账外账”多达6个,累计金额9888万元。这些“账外账”有的是高校“三产”收入形成的,有的是学校以拨作支余额形成的,还有的是学校的物资部门以及油料、维修、门面租金收入等形成的。这些资金不但涉及面广,而且群众反映大。 五、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一些高校在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上形式太多,在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上随意性大,造成账账、账实不符,资产反映不真实。如某高校资产处反映的实物账为3720413万元,而财务账反映为3223918万元,两者相差超过4900万元,另有552万元的固定资产既未在资产处登记,也未在账务上反映。又如某高校把1999年3月才估价入账的11534万元固定资产,提前列入1998年决算报表,造成当年虚增资产。在资产的核算管理上,学校及下属单位通过计划购置的资产既在财务处也在资产处账面反映,而学校下属单位通过本单位资金节余和创收资金购置的资产,既不在资产处登记,也不在财务处反映,结果形成账外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