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核即三核对划清三个界线。一是将试运行生产期限、建设项目的实际试运行生产期限与批准的试运行生产期限、行业规定试运行生产期限核对,划清试运行生产的开始日期与转入正常生产的日期,核实试运行生产实际期限。二是审查试运行生产发生的支出内容,抽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与试运行生产成本费用明细账核对,划清试运行生产成本与建设成本、正常生产经营成本的界线,查明有无相互混淆,核实试运行生产成本及销售费用和其他费用。三是审查收入,抽查会计凭证与收入明细账及总账、报表核对,划清试运行生产收入与正常生产经营收入的界线,查明有无相互混淆,核实试运行生产销售收入。 二审即审查两套账簿、审查建设单位与国家利益分配是否正确。一般大中型建设项目单独设账核算(称为基建财务账),它与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称为经营财务账)是不同的会计核算主体和客体。基建财务账执行国家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经营财务账执行相关行业会计制度。试生产前期的财务收支一般在基建账上核算,后期在正常生产经营账上核算。审查重点,一是采用内控制度测评与抽样审计相结合方式,对这两套账有关的试运行生产财务收支进行审查,查明试运行生产纯收入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试运行生产销售收入减流转环节税费,再减试运行生产成本及销售费用和其他费用等于试运行生产纯收入。以试行生产销售额或营业额为基数计算缴纳流转环节税费(营业税或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试运行生产纯收入为基数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试运行生产纯收入为负数时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试生产纯收入就是建设单位的留成收入。分析“应交基建收入”和“应交税金”账户的发生额,查明建设单位已计提、上交国家税费的数额。二是审查试运行生产纯收入的计算和分配是否正确,按国家税收规定复核计税基数和税率,计算应缴纳的税费数额,并与建设单位已计提数和已缴纳数核对,查明有无偷漏税费、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一表就是编制试运行生产纯收入审计表(见附表)作为审计工作底稿的一部分存入审计档案。审计步骤为先三核再二审,并记录审查出的错弊,最后编表。将以上两套账的有关试运行生产的内容合并填入表中审前数相关栏目,将查出错弊分类汇总核实增减金额填入表中相关项目的审计调整增加或减少栏目,最后计算审定数。审计人员编制的试运行生产纯收入审计表就是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