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外资金的确认 确认预算外资金是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的首要任务。对行政单位要分清预算内资金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对事业单位不仅要分清预算内资金收入和预算外收入,而且要分清经营收入。预算外资金具体包括:(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收取、提取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基金(资金、附加收入)和凭借政府职权筹集的资金等。(二)按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和计划(物价)部门共同审批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和提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三)按照国务院或财政部审批的项目和标准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收、募集或以政府信誉建立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各种基金(资金、附加收入)。(四)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从所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集中的管理费及其他资金。(五)用于乡(镇)政府开支的乡自筹资金和乡统筹资金。(六)其他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主要包括以政府名义获得的各种捐赠资金,财政拨款有偿使用回收资金中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部分,国家行政机关派驻境外机构的非经营性收入,财政专户利息等,由此可见,行政事业单位取得收入确认为预算外资金,有以下四个标准:一资金性质是凭借政府的权力取得,体现政府职能的财政性资金;二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三取得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四在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过程中取得的,存在服务的事实,具有一定的有偿性。 二、预算外资金审计的内容 (一)审查预算外资金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按规定得到批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收费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会同计划(物价)部门批准;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按隶属关系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计划(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重要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要重点审查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按隶属关系报经省有关部门批准,有无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 (二)审查各种预算外资金的来源渠道是否合法。有无将预算内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有无将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有无利用办实体、搞创收、把一部分国家机关的职能转移、分解到下属从事第三产业的经济实体进行有偿服务,从中收费提成;有无乱赞助、乱摊派、乱集资;有无只收费不服务,公开敲诈勒索。 (三)审查收费票据是否合规,有无用自制收据和票据收费的问题。严格审查收费票据填写的内容是否清楚、齐全、复写字迹是否一致,有无涂改现象,发现存根联上的金额不符应追查原因。审核收费票据是否完整无缺,编号是否连续,作废票据是否几联齐全并加盖“作废”戳记,票据是否有专人保管,领用、注销、登记手续是否健全严密有效。 (四)审查预算外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有无坐收坐支,有无隐瞒截留、转移资金,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资金账户、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贪污私分、搞计划外投资、炒股票、炒房地产、进行期货交易、投资入股以及滥发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五)审查预算外资金支出是否由同级财政部门按预算外收支计划,从财政专户中拨付使用,或者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比例使用。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是否经过批准,购置专控商品是否办理了有关手续。预算外资金支出是否真实、合法。 (六)审查应交税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94号)对于未列入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的收费项目,或已列入不征收营业税的项目名单而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的收费(基金),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七)审查预算外资金收支会计核算是否正确,按照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内外各种资金采用“大收入”、“大支出”“大结余”的核算。由于新的制度实行时间不长,加上很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较差,容易造成账务处理不正确。 三、预算外资金审计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审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其他资金审计一样可采取一般方法(如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与抽查法)、具体方法(如审阅法、核对法、分析法、查询法等)、专门技术方法(如内部控制测评方法和抽样审计法等)和从账户入手的审计方法。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繁多,有的单位为了达到隐瞒转移收入、隐瞒非法收入而多头开户,账外设账,因此,采取从账户入手的审计在预算外资金审计中非常有效。从账户入手的审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一取得被审单位银行账户资料作为切入点,为取得被审单位的银行账户资料首先可以要求被审单位提供,可以到人民银行调阅或从被审单位业务往来中发现,也可以在平时对其他单位审计时注意收集。二对银行账户资料进行审查分析。根据银行账户资料,看被审单位提供的账本是否齐全,有无账外账,有无非财务机构经办的银行账户,有无违规在银行开设账户。三延伸审查有关账务管理工作和财务收支活动。在对银行账户资料分析的基础上,要求被审单位提供所有账户的账本。首先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确定收支的真实性,再检查财务活动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