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性风险 1越权行为:①越权处理。一是越权处理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事项;二是审计机关在制止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规收支时,对合法款项也同时进行了暂停拨付、使用的处理;三是越权采取行政强制性措施。②越权评价。即对审计评价范围以外的内容以及未经审计查证或查证不清的审计事项实施评价。 2违反程序:①不遵守法定时限。一是审计人员不遵守法定时限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就进驻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二是审计机关在法定时限内未收到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之前,就作出审计意见或决定;三是审计机关在收到审计报告后,未在法定时限内将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②应证事项无认签。如审计人员送达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没有办理签收手续;审计证据无被审计单位及提供者的签章等。 3处理处罚不当。主要指对审计事项定性不当,运用法规不当,处理处罚程序和程度不当。 4职业道德水平低。如审计人员泄露被审计单位的秘密;审计人员不遵守回避制度,搞人情审计;审计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枉法等。 (二)技术性风险 1审计组成员的业务素质与该审计事项所要求的不相称,或未按规定的审计程序操作,导致应审事项未审清或漏审,审计取证不充分。 2抽样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对审计对象采用抽样方法审计时,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从审计对象中选取的样本不具有代表性,从而使审计得出的结论与审计对象总体特征不一致。 3文字表述不确切。如审计结论用语不准确,词不达意,数据计算有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