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在对保障国有企业下岗再就业资金的审计方面,审计署组织力量对十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二十五个中央行业主管部门1998年接受中央财政拨付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补助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专项借款),及其用于此项工作的地方财政资金、社会筹集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失业保险基金及163户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的下岗再就业资金。审计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23亿元,主要包括挤占挪用、欠缴社会保险费、未按标准发放生活费、主管部门应拨未拨等。此外,还查出失业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和违规支出21亿元。 通过组织对铁道、交通等十一个行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移交情况的专项审计,弄清了11个行业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余基金,为国务院决策提供了依据,促进中央行业主管部门将占用的7亿余元养老保险结余基金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对地方11个行业统筹企业的审计,也在促进养老保险结余基金移交地方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还查出原煤炭部社保局严重挪用侵占养老保险基金,原邮电部社保局未经批准自行调增养老金待遇及一些部门用基金搞定期存款难以收回等问题。 对1998年度中国社会福利彩票赈灾专项募集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发行50亿元的赈灾福利彩票额度、筹集15亿元赈灾资金的任务顺利完成,筹集到的15亿元赈灾资金已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务院。对审计发现的奖品质次价高、摊派或变相摊派赈灾福利彩票、采取承包买断方式销售赈灾福利彩票、开奖不公开或未经公证销售赈灾福利彩票等违纪违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 审计署还组织对1998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审计范围包括31个省级和426个地(市)级及2168个县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出违纪违金额8535亿元。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出借、投资经商,购建固定资产,挤占基金用于机构行政管理费,未专户存储等。此外还查出以实物抵顶应缴养老保险费,不严格执行对以前年度违纪问题处理的规定,扩大核销基金范围及欠缴养老保险费数额较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