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发出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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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山东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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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0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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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改革别流失了国有资产。通知要求,撤销、合并的单位要成立由原部门或单位领导任组长的财产清查小组,负责组织对全部资金、财产和往来账项进行清查登记,并与接收单位做好移交工作。在清查过程中,对财产和资金的盘盈、盘亏以及呆坏账,要查明原因,如实登记,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接收单位在接收移交财产时,要认真清点核实,发现账目不清、账实不符的,要及时反馈给财政、审计部门,以便进行检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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