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冠县审计局推出了一系列新措施。 一、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全程审计制度。审计内容: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审计行为的时间覆盖审计对象从任期开始至结束的整个时段。 二、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做到“四划清”、“五把握”。“四划清”:一是划清前任经济责任与后任经济责任的界限,二是划清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限,三是划清有意违规与决策失误的界限,四是划清改革尝试与违规违纪的界限。同时,评价经济责任时,还要把握以下五点:一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价如与以往年度审计结果发生矛盾,应具体分析原因;二是评价依据要考虑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防止主观臆断;三是明确评价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而不是对一个单位整体班子的评价;四是把执政业绩与经济责任区分开;五是把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区分开。 三、审计部门、组织部门加强联系,每季度订一个阶段性计划,及时选择审计时机,达到“先审计,后离任”或“先免职,后审计再调任”的要求。确定审计时机要做到“三看”:一看是否符合干部任免工作的时间要求,二看是否有利于审计工作的实施,三看审计力量的安排。 四、合理确定审计内容,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领导干部对本部门预算内、预算外资金使用决策情况和资金运行的质量情况;二是领导干部对经费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比如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约束机制是否健全,资产管理是否规范,对财会人员的管理是否严格等;三是领导干部本人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四是有关个人经济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