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用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下称各单位)在业务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对这项费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中还没有可操作的条款规定,虽然有的地区、有的系统制定有招待费用管理办法,但在实际执行中仍是各行其事。企业财务制度中虽有招待费用支出占单位收入总额的比例规定,但真正按规定标准使用的,几乎是寥寥无几。 笔者是名专职审计人员,在多年的审计实践中发现,存在于招待费用支出中的问题相当严重,招待费用已形成腐败滋生的重要条件之一,这并非危言耸听。如某个镇机关,1997年1月至1999年9月共开支招待费用86.23万元,占当期预算内外支出总额的7.5%;某行政机关,1999年度开支招待费用10.89万元,占当期预算内外支出总额的4.8%;某事业单位,1999年度实现收入168万元,当年支出招待费用7.13万元,占当年收入总额的4.2%;某企业,1999年度经营收入120万元,按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当年只能开支招待费用06万元,实际开支2.5万元,超标准开支1.9万元,实际开支的招待费占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的2.1%。 招待费用居高不下的原因,综合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招待费用标准过高,各类高档烟酒不能有效控制。二是客少主人多;如有个单位,一次招待业务,来客两人,陪客近20人。二是无招待业务时,本单位人员集体吃喝,报销时,又谎称接待了上级单位某领导一行等,报销理由五花八门。四是单位领导之间互相请,今天我请你,明日你请我,吃“转转会”。五是上级主管领导想吃,由管辖单位掏钱,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六是下级单位领导为讨好上级领导或关系单位,逢节必请,想请就请,“唐僧肉”大家吃。七是用公款招待亲朋好友。八是直接白条取现金送“红包”不便,想方设法弄虚作假从关系单位索取招待费发票套取现金送“红包”。 招待费用居高不下会造成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一、挤占了各单位办理业务事项所需资金,影响了各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二、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费用,减少了企业的收益和财政税收收入,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影响了经济的发展。三、滋长了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严重地腐蚀了干部的思想,破坏了党群的关系。 要加强对招待费用开支的管理,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招待费用的开支必须有章可循,不得随意超支。如有超支,应对签批报销人处以招待费超标额20%的罚款,由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行。(二)在业务招待时,应按早、中、晚餐分别标准执行,厉行节约,做到客多主人少,建议规定为:五位客人以下由一人陪同;五位客人以上由二人陪同(会议除外,但单位人员也应相关人员参加,反对人人沾光)。(三)招待费用支出应当场索取正规的招待费发票。(四)出具招待费发票的单位必须对提供发票的行为负责,应如实出具发票,不得弄虚作假多提供发票,并做到一餐一结,反对多次招待一次给票的做法。如发现无招待业务而出具招待费发票的,对提供者予以加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