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发展不均衡的状况及影响 不均衡表现在:(1)重视财务审计,轻视管理审计;(2)重视事后审计,轻视事前、事中审计;(3)重视审计过程执行,轻视审计结果的处理;(4)重视数量扩大,轻视质量提高等等。但表现最突出的是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发展的不均衡,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计法律规范建设。 民间审计法律规范建设简要情况: 1980年,财政部颁发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1985年,独立审计被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颁布;199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第一批1个基本准则,7个具体准则,1个独立实务公告,2个执业规范指南;199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第二批8个具体准则和3个实务公告;1999年7月1日,实施第三批9个具体准则和2个实务公告。 内部审计法律规范建设简要情况: 1985年12月,发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1995年7月,发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从上述资料中,我们不难看出,民间审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套完整健全的法规体系,而内部审计的法规建设几乎是一片空白,这种法规建设的不均衡,导致内部审计人员无法可依,也不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目的、职责,是内部审计空、虚、弱现状的根源。 2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建设。 民间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发展情况: 1981年,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1980~1986年7月《注册会计师条例》颁布,是民间审计恢复起步阶段,注册会计师人数500人,会计师事务所80余家;1986年7月~1988年11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是民间审计创业阶段,注册会计师人数3000人,会计师事务所250家;1988年11月~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颁布,是民间审计全面发展阶段,注册会计师人数10733人,会计师事务所600多家;1993年10月~1998年底,是民间审计腾飞阶段,执业的注册会计师6万余人,非执业会员6万余人。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6000多家。 内部审计机构建设的形势却不容乐观,据审计署对78家国务院确定的百家现代企业试点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机构建立情况进行调查,结果是改制后设立内审机构的仅31家,设立非独立内审机构39家,还有8家未设立内审机构。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资产规模大、管理先进,改制基础好,其改制后内审机构设置尚且如此,其他应依法设立而未设立内审机构的情况就更不容乐观了。 3社会公众的反映及影响。 社会公众对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的反映是一冷一热,注册会计师审计吸引了大批优秀的人才,而内部审计则缺乏高质量审计人员。 冷热不均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1)阻碍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内部审计制度。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又依赖于内部审计监督。目前,我国的内审实质上是虚、空、弱状态,根本起不到自我约束的作用,现代企业制度谈何建立。 (2)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内审人员与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接触广泛,掌握企业较全面的信息,且内部审计可随时进行,真正起到约束作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而目前,国家赋予内审机构和人员的地位过低(受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使得内审机构和人员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造成企业这种内在的、自律的约束机制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纠正审计发展不均衡的设想 1加强内部审计法规制度建设。 2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必须体现独立性和权威性。 西方国家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 (1)受本单位主计长(相当于我国企业总会计师,一般由主管财务的副总裁兼任)的领导;(2)受本单位总裁或总经理领导;(3)受本单位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 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实行由董事会或专设隶属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的内审组织模式。既能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独立于企业的各经营管理机构,又能保证其建议的有效执行。 3加大注册内部审计师的考试推广工作,提高内审人员地位。 由于注册内部审计师熟悉内部财务管理,财会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过组织考评,可被任命为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或充实稽察特派员队伍,充当稽察特派员助理,这对于提高内审人员的地位,调动其积极性具有积极性意义。 4加强业务建设,改变内部审计理念与方式。 在审计内容上,应适应形势的变化和管理当局的新要求,积极探索经营审计;在审计策略上采取参与、合作的方式,并且要注重将审计结果向管理当局传递,使审计发现的问题受到重视,提出的问题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