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威审计长公署的组织结构 挪威审计长公署在审计长委员会领导下工作,该委员会由议会指定的5人组成,任期4年。委员会的主席是审计长,他是5名成员中唯一的全日制职位。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战略性长期工作计划、批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批准审计工作中新的法律法规及指南。递交议会的报告,必须经过委员会讨论批准。 挪威审计长公署设总秘书长,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公署下设7个司,其中,审计一司负责对劳工及事务管理部、财政部及其下属机构的审计;审计二司负责对环保部、儿童及家庭事务部、交通部、国防部、石油和能源部及其下属机构的审计;审计三司负责对外交部、司法部、工业贸易部、地方政府事务管理部、渔业部、农业部及其下属机构的审计;审计四司负责对卫生社会部、教育及科技研究部、文化部及其下属机构的审计;绩效审计司负责按照挪威议会的决定,对重大项目的经济、效率及效果进行检查;特殊审计司负责对国有企业、基金会、北欧联合协会等单位的审计;管理司负责公署内部财务、图书馆、档案室、人事管理、出版发行、培训以及信息技术中心的管理。 挪威审计长公署现有雇员440人,其中有88人在全国20个派出审计机构工作。其职员专业多为法律、审计学、政治学、管理学等。 二、挪威审计长公署的审计依据 1814年颁布的挪威宪法是挪威审计长公署执行审计工作最重要的依据。其中规定:“…议会应指定5名4年任期的审计师,这些审计师负责检查政府的财政状况…”。 议会做出的各项决定、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是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 1918年颁布的《审计法》是挪威开展审计工作所依据的专门法律。其中规定:“…挪威审计长公署将对所有政府形成的财务状况执行审计,…挪威审计长公署有权代表议会要求得到审计工作中所需的任何会计资料、文档…”。随着政府工作特点和社会政治环境的改变,挪威审计长公署依照议会的要求正在起草一个新的审计法律草案。 挪威审计长公署还制定了内部使用的审计指南,如:概括性审计指南、财政审计指南、绩效审计指南、国营企业审计指南等。在这些指南中,详细定义了该审计工作的性质、对象、范围、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及每一步骤如何操作等等。 三、审计报告 因挪威审计长公署的审计报告与其组织结构有密切联系,因而具有其鲜明特色。 挪威审计长公署每年将审计结果和自己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审计报告的形式递交议会。议会可据此对政府各部委采取一定的政治对策。在挪威审计长公署将审计报告递交议会之前,挪威审计长公署会将报告送到相关部委,请其部长就审计报告中有关事项进行解释说明。相关部委的解释说明或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考虑,或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一同递交议会。 挪威审计长公署递交议会的审计报告分以下三种形式:(1)一号审计报告:包括对政府各部委的财政审计以及对国营企业财务审计;(2)二号报告:挪威审计长公署的财务报告;(3)三号审计报告:包括对政府大型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国营企业下属公司绩效审计、政府有关部分投资的公司的绩效审计。 四、挪威审计长公署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挪威审计长公署在制定审计准则、确定审计项目、选用审计方法上享有充分的独立性。公署可以自由地选择审计范围和主题,制定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的优先程度,选择相应的审计标准和审计方法。政府或其他管理部门没有权力指示公署应该在哪些领域执行审计以及如何执行审计工作。 议会可以对公署提出审计要求,它通过一个监督委员会与审计长和负责某一专项审计的司长共同协商,要求公署对某一专题进行报告。但挪威审计长公署会最终作出自己的工作安排。 依照现行审计法,任何执行机构和公众媒体都无权接触公署的审计计划、审计文档、审计证据等资料。但在目前正在草拟的新审计法草案中,这些方面的限制将放宽。 为保证审计的独立和公正,公署工作人员凡与被审计单位高层管理人员有密切关系的,回避对该审计项目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