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苏省如皋市审计局与该市反贪局配合,对市供电局电费账进行了审计,查出顾某用少做收入的手法套取现金11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审计人员对1994~1999年长达5年的电费账目进行了审计,对个别事项一直追溯到1991年。他们以电费资金流转的来龙去脉为经、以银行存款的实际收付为纬,将审计期间的实际应收数与各个收费员逐月逐人进行核对,发现顾某通过隐匿收入汇总表少做收入149万余元。其中:隐匿代收三电费汇总表四张,少做收入127万元;隐匿电费汇总表一张,少做收入22万余元。 审计人员双管齐下,对附件少的记账凭证进行手工汇总复核,发现某个收费人员58个月的银行回收款中有57个月是错的,差额少则几分,多则达一百多万。顾某经管的账面上有5个银行存款账户,经外围调查和审计,又找出他在其他银行部门擅自开设的5个账外过渡账户。通过全面清查银行账户,顾某经管期间的账目趋于完整,并找出了部分尚滞留在账外户头的资金。在1994~1999年的5年多时间里,电费账户流转的资金规模达14亿多元,有近3万笔的收付款业务,由于结算不规范,回收的电费款项常常不能及时入账。因此,审计人员对银行存款只能进行人工勾对,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经过长时间认真、耐心、细致的工作,共勾出近百笔未达账,总额达500多万元。 审计人员通过查找未达账,发现顾某利用收付均不记账的方法,擅自将款项借给有关单位,累计达180万元;找出重复、作废单据56万元;缴费单位虽送来银行单据但款项实际未划交4万元;串入其他单位和账号资金22万元;回收款未记账49万元;利息未记账7万元。顾某并不直接经管现金,都是从有关收费人员那里套取现金。由于他与收费人员结账没有书面手续,审计人员在弄清各个收费人员应收数和实际银行收回数的基础上,对各个收费人员的往来账再进行逐笔核对。通过清理各人的往来账,调整了顾某将回收款张冠李戴的事项8笔90万元;随意增减的事项6笔83万元。最终查清顾某从收费人员那里套取现金115万余元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