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发票揭出公款私存的真相

作 者:
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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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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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北京市石景山区审计局对某行政事业单位1998年财务收支状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过程中,从一张发票的入账时间引出32万元的公款私存、私分公款利息的问题。

      审计人员首先发现的是该单位发票报销领导审批手续不健全。为此,他们有针对性的对经费支出明细账中金额较大的报销单据中是否都有领导签字,进行了详细审阅。以明细账的凭证号为索引,逐笔检查会计记账凭证及附件中发票报销手续是否正常。在审阅中发现一笔7000多元的去外地考察费报销单没有领导签字,而在同一张会计记账凭证上有一张金额为4万元的上级部门给予的返还款入账发票,开票时间是1996年5月,这笔钱增加了该单位的现金科目。由此产生了疑问:1996年5月上级给的返还款为什么到1998年5月才入账?两年的时间里这么多现金存放在哪里了?干什么用了?审计人员询问了该单位财务人员,得到的回答是:“某同志1998年5月交来的,单位领导让入账”。经该单位现任领导同意,又找到了某同志,进行审计询查。审计人员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工作后,该同志积极地配合审计,坦诚地说清这笔现金长期未入账的原委,并且将自己用来记录有关款项开支的记事本交给了审计人员。经过对记事本进行分析之后,审计人员又对其他有关当事人进行了调查,随后还对银行进行了审计调查取证,终于澄清了问题真相。

      原来,1996年至1997年间,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该单位的一个科室参与了一次全市性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在工作过程中按户收取一定数量的费用交上级部门,再由上级部门按比例返还单位作为工作经费使用。这些按户收取的现金本应该交单位及时存入银行后定期上交,但是在原单位领导人的授意下,却都存入以某同志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中,并且为了提取利息方便,先后开立、注销了五个存折,累计存入32万元。为了达到多收利息,拖延款项上交的目的时间,他们采取了少上交、晚上交的方法,将1997年就应该上交的款项一直拖延到1998年5月份才与上级部门进行结算,同时取消了这个储蓄存折。两年来累计获取存款利息5700多元,其中4300多元已用于消费,截止审计日,余额1400多元仍在某同志手中掌握。至此揭开了32万元公款私存、长期体外循环、私分公款利息的问题。目前审计机关已根据有关法规对此问题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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