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内审机构应实行派驻制。 一、设置两级内审机构的弊端: 1二级审计部门独立性差,审计质量不高。 在机构的设置上,部分二级审计部门没有单独设置,而是挂靠其他部门,独立性差;在人员的隶属关系上,二级审计人员的人、财、物的管理权掌握在分公司领导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单位利益的限制。他们出具的审计报告、下发的审计意见书难以反映真实情况,审计报告的质量差。 2重复审计,既加大了审计工作量,又加重了企业负担。 由于二级审计部门的审计质量难以令人置信,为了掌握准确情况,给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每年,一级审计部门不得不对公司直属企业及其所属的多种经营企业全部进行审计,而为了使二级审计部门也有事情可做,做计划时还得照样安排二级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不可避免导致重复审计。 3审计人员分散,难以发挥全部人员的集体合力。 一级审计机构要对所属的全部企业进行审计,每年的工作量过于饱和,而二级审计机构,人浮于事,工作上没有危机感和紧迫感,形成了“一级忙,二级闲”的格局。 二、实行内审人员派驻的几点设想: 1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 要变双重领导为垂直领导,原有的一级审计部门继续保留,主要负责一些责任大、任务重的审计项目;将二级审计人员的管理权收上来,成立审计人员派驻中心统一进行管理,可以按分公司的性质或所在地划片下设审计科,每个审计科要由财务、工程等不同人员组成,负责其所在地的工作,直接向派驻中心汇报工作。在财务审计方面,这样做不仅可以从事财务决算审计,而且可以有充分的人力来开展财务收支的事前审计,加大监督的力度;在工程审计上,既可以对工程项目进行事前跟踪审计,掌握隐蔽工程的实际情况,又可以减轻目前年末决算量过大与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 2对审计人员的管理。 对干部的任免,由派驻中心直接负责考核后,提交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聘用,并建立约束激励机制;对人员经费和工资,由派驻中心统一管理和下发,不受基层单位的控制,使审计人员在经济上独立;在审计工作的考核上,也由派驻中心统一制定考核办法。 3审计工作的安排。 各派驻小组的审计工作,要由派驻中心统一下达计划。在派驻中心,可以设置审计质量复核科,负责审核各派驻小组的审计报告,然后上报中心负责人审核;最后,将审计报告、被审单位意见及派驻中心意见一并上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并签发。 4为基层提供服务。 各派驻小组除完成中心统一的计划外,对于所在片的基层单位提出的一些需要审计的事项,也应全力以赴做好。 三、实行审计人员派驻的优点: 1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得到了加强。 2审计力量将得到加强。 既改变了原有的“一级忙,二级闲”的不合理格局,解决了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又减轻了被审单位的负担。 3审计质量将进一步提高。 实行派驻制后,审计报告将由派驻中心统一审核,对质量不合格的报告,派驻小组要重新进行审计,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措施,使得审计质量与派驻中心的效益挂钩,增强了审计人员的责任心,调动了工作积极性,提高审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