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审计的“十个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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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江苏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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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长、短期投资环节。主要审查投资的合理性、合法性、效益性。

      二、合资、合作、联营环节。主要审查合资、合作、联营的可行性,合同及章程的公平性、合法性,以及效益情况。

      三、资金外借环节。审查借款对象与离任人的关系,借款理由、偿还能力;审查借出资金未能及时收回的原因,借款利息是否按规定及时收纳并足额入账。

      四、固定资产购置环节。重点审查固定资产购入的必要性,价位的公允性,使用的效益性。

      五、工程建设环节。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报批立项,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工程项目完工后是否进行过审计,工程款项是否按审计核定数进行结算,有无超付工程款情况,工程竣工后使用的效益情况,注意审查有无长期闲置的情况。

      六、资金上缴、下拨环节。审查资金上缴、下拨的形式、内容及原因,上缴资金有无具体文件规定,下拨资金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下拨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无转移不合理支出等问题。对用现金作为上缴、下拨款项的要核对上、下级单位是否已经实际收到并入账。

      七、资产转让环节。一是审查本单位的资产转让是否履行评估、报批手续;二是审查对下属单位、乡镇集体企业改制转让是否经过严格的审计,评估程序。重点审计有无领导责任造成资产转让过程中的国有、集体资产流失。

      八、资产租赁环节。审查租赁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租金收入是否全部入账并依法缴纳有关税费。

      九、材料采购环节。审查材料采购有无舍近求远、舍廉求贵、舍好求次等非正常情况,有无严重积压、浪费情况。

      十、经济担保环节。审查提供担保的原因以及担保的安全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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