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逐项审查法 审计人员要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全部财政、财务收入,通过查阅协议、会计凭证等确定当期收益,再将收入项目全部列示出来与财务账、会计报表相核对。这种方法适用于内控制度比较健全的单位。 突击检查法 审计人员在事先未告知被审计单位有关职能部门的情况下,突然检查其库存现金、库存材料、库存商品等。如审计人员在掌握全部现金存放地点后,在对方没有时间转移账外资金的情况下,突然提出清查库存现金,由出纳人员把库内现金、支票、单据等全部拿出进行清点。运用这种方法时,审计人员应全面检查库内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张单据;注意观察出纳人员的不正常举动;发现问题后必须立即追根寻源,掌握资金收支的全部情况。 发票、收据存根核对法 发票和收据是单位经济活动的具体反映。审计中首先要审查发票购买登记簿和收据存根联,检查提供的发票存根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字迹模糊、复写不规范等“大头小尾”、“上下联不符”的迹象。其次,审计人员可用统计抽样的方法检查开出的发票和收据是否及时入账,付款事由是否合理、正常。另外也可根据入账的发票和收据与提供的票据存根核对,逆查发票、收据存根的完整性。 影射量分析法 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中,存在许多相互影射的经济对应关系。如某些包装物的领用数量可反映产品、商品的销售量;运杂费用可反映某些材料、物资或商品的购销量;直接工资和原材料消耗量可反映产品生产量等。审计人员可利用分析、对比审计对象的影射量,查找不入账的账外舞弊。 账户审计法 从被审计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入手,查找账外舞弊。首先,审计人员通过查阅和询问,把握被审计单位银行开户总体状况,进而掌握其资金总量,以确认资金的完整性。其次,通过被审计单位的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与银行账相核对,来查找线索,尤其要重视“银行已收企业未收”和“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等问题。这种方法对预算单位尤其有效,使用时还可延伸审计下级单位。 外围追踪调查法 审计人员在查找账外舞弊的过程中,不但要重点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账目,而且要向其关联单位调查,特别是往来款项数额较大、而发生笔数较少的单位。可以通过派人追踪外调和发询证函等方法进行查证。